鄂州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工作于4月1日结束后,符合条件报考市规划局副局长职位的人数没有达到原则规定的10:1的比例要求。按照《中共鄂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的通知》(鄂州办发[2007]5号)中关于“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拔职位数量的比例,应不低于10:1。如果有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该职位不实行公开选拔”的规定,经鄂州市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规划局副局长职位不实行公开选拔,允许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改报其它相应的职位。
中共鄂州市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