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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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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 2009年06月03日 梁子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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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6月3日,梁子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会在区政府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梁子湖副区长徐美生主持,区领导刘文俊、倪先梅、吴青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胡宁、区法院院长胡学明、区公安分局局长杨伟峰出席了会议。
2008年,梁子湖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平安村、平安学校。会上对在2008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鄂州市养老保险局梁子湖分局等6家先进集体,程胜文等17名先进个人,东沟镇乍洲村等8个平安村和梁子湖高中等6所平安学校予以表彰。
梁子湖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刘文俊做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平安村、平安学校学习,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再上新举措,再跃新台阶,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构建和谐平安梁子湖作出新的贡献。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平安村、平安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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