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鄂州市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日期:2023-06-06 语音:播放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鄂财建发〔2022〕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农村客运运营线路、车辆、客座数核查确认和省厅对我市2022年各区农村客运“村村通”考评结果,制定2023年度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一、资金来源 

  省级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全省为1亿元,经省厅财务处、省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共同商议,将2023年度省级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拆分8000万元、2000万元,实施两次分配。此次第一批省级农村客运发展资金为8000万元,下达我市2023年度农村客运发展专项分配资金12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因素法原则,涉及行政村数量、农村客运车辆数量、农村客运车辆座位数、上年度农村客运考核系数、地域系数(贫困县1.1、城乡运输一体化示范县1.2,其他1.0,若有重复取高值。)五个指标。 

  行政村数量以2020“两通”数据为准(45%);农村客运车辆数量(20%)、农村客运车辆座位数(35%)以区交通运输局核查上报的数据为准;农村客运考核由各区交通运输局组织自评市交通运输局复核;地域系数以部、省级相关认定文件为准。 

  省级奖补资金=〔(本地农村客运车辆数量/全农村客运车辆数量)×20%+(本地农村客运车辆座位数/全农村客运车辆座位数)×35%+(本地行政村数量/全行政村数量)×45%〕×上年度农村客运考核系数×地域系数×省级分配(鄂州市)资金总额。 

  三、资金分配  

  经各区交通主管部门梳理核实,报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分配依据。各区相关数据情况如下: 

  鄂城区农村客运车辆数为78台、农村客运车辆座位数量为1460座、农村客运线路20条,华容区农村客运车辆数为147台、农村客运车辆座位数量为3480座、农村客运线路36条,梁子湖区农村客运车辆数为71台、农村客运车辆座位数量为1681座、农村客运线路26条(详见附件1,2)。 

  经区交通运输局自评,市交通运输局复核、省厅考核我市2022年度农村客运“村村通”考核评分结果为鄂城区91分,华容区93分,梁子湖区88分,换算出系数(80分以下系数为0.9,81-90分为1,91-100分为1.1)鄂城区1.1,华容区1.1和梁子湖区1。 

  结合各因素综合测算出2023年度分配给各区农村客运发展资金,鄂城区为38.08万元,华容区为52.96万元,梁子湖区为28.96万元(见附件3) 

  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内农村道路客运线路、车辆运营情况、村村通客车覆盖情况、农村客运服务质量等因素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制定发放方案。并切实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补贴资金申请和发放管理,加强资金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有效。 

    

    

    

    

    

  鄂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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