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日期:2016-03-10

2016年市城市管理局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拟订本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制定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各专项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订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审批和核准等工作。
5、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市政设施的维修改造(单个工程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下);负责城区建设项目环卫设施的设计审查并参与竣工验收;参与主城区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设施等市政设施的规划设计审定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上述设施的验收列管工作。
6、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资源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督办和考核工作;负责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案、要案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重要案件;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执法督察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8、根据授权,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4)行使城市道路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主城区范围内机动车辆运输造成泄漏、遗撒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违反城市桥梁承载能力、限高等通过桥梁行为的行政处罚权;(6)行使交通运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主城区范围内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造成泄漏、遗撒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利;(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占道商贩的行政处罚权;(8)省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与上述处罚权对应的行政调查权和行政强制权。
9、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授权,行使对下列违反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违法行为的处罚权:(1)行使对码头、堆场、露天仓库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利;(2)行使对停车场、车站、码头、港口等露天公共场所的产权单位或经营者未按规定清扫保洁,造成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3)3行使对绿化和养护作业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4)行使对运输煤炭、矿粉、砂石、灰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不符合防尘要求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5)行使对各类施工、运输车辆及设备未采取措施除泥、除尘、冲洗干净后驶出或运出施工工地,造成路面污染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建议、投诉的受理、分办、督办和应急指挥调度工作;负责对全市各单位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的检查和目标考核工作。
11、负责制订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引进及推广应用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各区(开发区)、各街办及各有关部门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户外广告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管工作。
13、组织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队伍建设。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单位由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市环卫局3家单位构成,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城市管理局纳入市级财政部门预算人数为781人,其中:市城管局机关、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27人,市环卫局事业单位全额拨款654人。在职实有人数433人,其中:市城管局机关、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12人,市环卫局事业单位全额拨款321人。
离退休人员348人,其中:退休348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107.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7.28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07.28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支出267.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0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72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2248.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95.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5.76万元;项目支出577.40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5107.28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454.27万元,增加10%,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529.88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490.1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增资。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248.4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等。
2.商品服务支出785.7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95.7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补助及住房改革支出。
(二)项目支出577.40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35.84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中一般性支出。其中:
1.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坐席员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数字城管坐席员经费等方面支出。
2.市环卫局环卫作业经费390万元和不可预见费用117.23万元,主要用于:清扫保洁作业经费及环卫设施的维护等方面支出。
3.市城管局城管执法不可预见经费38.1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和维稳、道路除雪、快速保洁等城管应急事项等方面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67.2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安排预算,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控制出访团组的申报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万元(包括燃料费、保养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要求,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4万元,增加67%。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门预算标准按市政府统一口径提高。
3.公务接待费预算7.26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0.66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门预算标准按市政府统一口径提高。

 

2016年鄂州市城市管理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补助)

5107.28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经费拨款(补助)

4717.28

二、【202】外交支出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不含基金)

390

三、【203】国防支出

 

                   专项收入

 

四、【204】公共安全支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五、【205】教育支出

 

        罚没收入

 

六、【206】科学技术支出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七、【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非税收入

 

八、【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政府性基金拨款

 

九、【20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二、事业收入(不含非税收入)

 

十、【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十一、【211】节能环保支出

 

四、其他收入

 

十二、【212】城乡社区支出

5107.28

五、上级补助收入

 

十三、【213】农林水支出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十四、【214】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21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十六、【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217】金融支出

 
   

十八、【2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220】国土海洋气象支出

 
   

二十、【221】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一、【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227】预备费

 
   

二十四、【229】其他支出

 
   

二十五、【230】转移性支出

 
   

二十六、【231】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七、【232】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八、【233】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 转 下 年

 

八、上年结余、结存

     

          其中:上年专项结转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结转

     

                  其他结转

     

收      入      总      计

5107.28

支   出   总   计

5107.28

2016年鄂州市城市管理局部门财政拨款补助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   计 财政拨款(补助) 项目支出
小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小    计 其他项目支出
** ** ** ** 1 2 3 4 5 6 7
      合计 5107.28 4529.88 2248.4 785.76 1495.72 577.4 577.4
    506001 鄂州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200.03 192.88 106.66 34.54 51.68 7.15 7.15
212 21201 506001  城管执法   192.88 106.66 34.54 51.68 7.15 7.15
    506002 鄂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795.85 732.83 493.38 152.73 86.72 63.02 63.02
212 21201 506002  城管执法   732.83 493.38 152.73 86.72 63.02 63.02
    506003 鄂州市市容环卫局 4111.4 3604.17 1648.36 598.49 1357.32 507.23 507.23
212 21205 506003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3604.17 1648.36 598.49 1357.32 507.23 507.23

鄂州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鄂州市城市管理局"三公"经费单位范围由市城管局机关、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市环卫局3家单位组成,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9.75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42.75万元,下降7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支出,与2015年预算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4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支出,与2015年预算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4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压减公务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5.75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10%公务接待费用。

2016年鄂州市城市管理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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