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粮食局 日期:2016-03-25

2016年市粮食局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2016年市粮食局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工作;制定全市粮食流通待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流通产业政策;负责粮油流通管理。
(二)抓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实行人员分流。扩大市场销售,避免发生新的亏损。
(三)负责全市粮油总量的平衡,搞好粮油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组织和落实上级下达的粮食购销、内外调运和进出口任务,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粮食价格的管理和调控。
(四)按照有关规定搞好城乡粮油供应和销售,保障军队粮油供给,安排好灾区粮油供应,保持全市粮食市场的稳定。
(五)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的督促和检查。
(六)搞好粮食市场的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七)收集市场信息,加强市场预测和分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八)建立完善粮食储备制度,监督、指导粮食储备工作,确保粮油储存安全。
(九)实施对全市粮食行业的指导。
(十)管理全市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粮食系统的人事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人员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市粮食设立7个科(室)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调控科、仓储科、行业管理科、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机关行政编制24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数24人,离休1人,退休30人,抚恤人员7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以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为依据,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拓展预算测算年度,促进政策和预算相结合、规划与项目相衔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政策支出和重大建设项目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强化预算刚性结束,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预算编制原则
1、落实主体责任;
2、强化规划约束;
3、加大统筹力度;
4、完善分配机制;
5、加强绩效管理。
(三)预算编制的政策要求
1、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能力;
2、编制部门三年支出规划;
3、加强项目支出管理;
4、推进项目资金统筹整合;
5、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6、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7、强化部门审核责任;
8、依法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四、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口径及标准:
(一)人员经费按2015年9月30日财政供养范围的人员档案工资为基数,福利工会经费按全额工资的4。5%列入预算,其中,福利费2。5%;工会经费2%;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费按2。5%列入预算,住房公积金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12%列入预算,住房补贴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和离退休费的2。5%列入预算,交通补贴按在职人员人月均220元列入预算,物业补贴按县级干部每月240元、科级及以下每月200元列入预算,医疗补助按在职人员全额工资的13。5%列入预算,遗属补助按人事局核定标准列入预算,护理费按1200元/月标准列入预算,干部教育培训费按全额工资的1。5%列入预算。
(二)公用经费
1、公务费:市直部办委局一级单位按编制人数正局级10000元/人年编制预算。
2、小车费:市直部办委局一级单位公务用车按5万元/车年标准,按规定我局可配5台车,财政预算承担5台车。
3、全额预算单位应将核定的公用经费总额细化到各明细项目,公用经费按标准计算到位后,按下浮15%安排支出。
五、2016年粮食局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部门共有9个单位、科室,行政编制24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24人(新招录两名公务员由于没有核定工资无法入2016年预算,2016年预算实有在职人数为2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数30人,抚恤人员7人。
六、收支测算情况
(一)2016年测算部门总收入45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50.25万元。
(二)2016年测算部门总支出450.25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工资性支出127.22万元
①基本工资39.34万元
②津贴87.88万元
2、社会保险缴费17.18万元;
3、一般公用支出54.29万元:
⑴办公费3.89万元
⑵邮电费2.43万元
⑶水电费2.16万元
⑷差旅费11.34万元
⑸业务费0.43万元
⑹小车费25万元
⑺会议费2.7万元
⑻工会经费2.54万元
⑼教育经费1.91万元
⑽维护费0.27万元
⑾培训费1.62万元。
4、福利费3.18万元;
5、购置费2.16万元;
6、其他补助支出19.99万元:
①抚恤费4.72万元;
②住房补贴15.27元。
7、离退休支出165.83万元;
8、粮油质检站专项支出10万元;
9、粮食专项业务活动40万元。
10、不可预见费用10.4万元。

 

市粮食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5.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公务用车5辆;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公务用车5辆。“三公经费”预算同比增加10万元,原因是2016年公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由每辆车3万元/年增加到5万元/年。


  2016年市粮食局收支预算总表  

    

  2016年市粮食局财政拨款补助支出表   

    

  2016年市粮食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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