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期:2016-03-07

2016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及三公经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规定,我局主要履行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酒类安全的监管,以及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职能。同时,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局,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职能。“三定”方案规定,局机关领导职数为一正、三副、一名纪检组长和一名总工。目前,领导班子现有一正、三副、一名纪检组长;局机关内设11个科室。
我局下设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支队内设综合科和四个执法大队,四个大队分别负责药品、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执法工作。
我局编制76名。其中:行政编制69名,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5名。现我局实有人数81人。其中:在职人员72人,退休人员9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一)全年预算总收入:1061.54万元。
其中:1、财政拨款811.54万元;
2、纳入预算的非税收入安排拨款20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50万元。
(二)全年预算总支出:1061.54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642.78万元。
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96.8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1.9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3.9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418.76万元
其中:1、食品安全事务250万元;
2、药品事务100万元;
3、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68.76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全年应纳入政府采购项目均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车辆加油、保险、维修、印刷、办公耗材、办公用品、信息技术等政府采购预算共计136.17万元。

 

2016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6.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明确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内部掌握标准的通知》(鄂州财行发〔2016〕18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5万元,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应急公务用车及行政执法车辆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应急公务、行政执法等需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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