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委党校 日期:2016-03-02

2016年市委党校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基本情况

  鄂州市委党校总编制人数44人,其中: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人数39。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4人。

  (二)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的工作职能和任务是:

  1、负责对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干部和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理论骨干、高级知识分子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科级干部、村级主职干部等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重大事时政治,"三基本"、"五当代"等内容的政治理论培训。

  2、负责对全市在职干部进行在职理论学习的组织辅导、督促检查。

  3、承担全市国家公务员的初任培训、轮岗培训、晋升培训及更新知识等培训。

  4、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学业和表现进行考核考察,提供学员学业档案资料,提出使用建议。

  5、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党的中心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

  6、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工作部署,举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参加的、以关系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为主题的各类研究班。

  7、负责对全市各级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8、负责对参加中央党校、省委党校研究生及大学本科、专科函授学习学员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9、负责与有关院校联合办学的招生、教学和组织服务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以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为依据,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拓展预算测算年度,促进政策与预算相结合、规划与项目相衔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政策支出和重大建设项目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1、落实主体责任。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结果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完整编报收入,统筹安排支出,统编收支预算,强化预算约束,确保支出保障范围符合部门法定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科目、体系、标准以及绩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2、强化规划约束。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组织编制部门三年支出规划,合理确定支出限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一般不得规定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等挂钩事项;部门各类规划中涉及预算支出的事项,要与部门三年支出规划相衔接,增强预算约束力。

  3、加大统筹力度。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细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推进以项目、科目和部门为载体的资金整合。加快消化存量资金,严格按政策收回和统筹各级各类结余资金,需要继续结转使用的资金要编入年度部门预算,加快执行进度,防止形成新的沉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市直部门,按照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其下年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

  4、完善分配机制。在优先保障民生支出的基础上,取消各类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生产总值、人口数量等指标挂钩安排或部分专项支出按照固定标准安排的办法。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事权划分,清理市和区共同事权项目,强化区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和工作责任。

  5、加强绩效管理。完善预算评审机制,加强评审和审查结果的运用。结合中期规划管理,推进部门项目库建设。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认真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支出绩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市县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

  三、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口径及标准

  (一)基本支出

  1、个人经费标准

  (1)基本工资按2015年8月31日前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编列预算(在职人员工资提标目前未核定,按原核定工资执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提标已核定,按新核定标准执行)。

  (2)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人员津贴补贴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特殊行业的特岗津贴按新核定后的标准纳入预算。区级上划人财物垂直管理参公单位人员津补贴标准按市直标准一半和所在地区标准一半纳入预算。

  (3)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人员按批准后的绩效工资全额纳入预算。

  (4)差额预算单位人员按批准后的绩效工资和财政承担的比例纳入预算。

  2、公用经费标准

  (1)公用经费:对全额预算单位,按在职预算人数,四大家单位人均每年安排20000元,其它单位人均每年安排10000元。具体项目及标准见附表。

  (2)各类学校按在校学生人数划分标准:义务教育学校15元/人年,其他学校9元/人年。

  (3)离休人员2080元/人年,退休厅师级人员1000元/人年,县级400元/人年,科级300元/人年。

  (4)小车费:推行公车改革后,对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应急通信车和执法车按5万元每年每台列入预算。未实行车改的预算单位,根据核定的小车台数,按5万元/辆年列入预算。

  (5)一般公务用车补贴:按核定标准列入预算,在标准未定之前,由财政测算需求金额并预留。

  (6)福利费:全额预算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5%列入预算。

  (7)工会经费:全额预算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列入预算。

  (8)干部教育培训费:全额预算单位按工资总额的1.5%列入预算。

  3、改革性补贴

  严格执行鄂州办文[2014]46号文件精神:

  (1)住房公积金:全额预算单位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12%列入预算。

  (2)住房补贴: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和离退休费的2.5%列入预算。

  (3)交通补贴按在职人员人月均220元列入预算(实行车改之前,按在职预算人数安排。车改后,并入一般公务用车补贴)。

  (4)固定、移动通信补贴按在职公务员职级标准列入预算,离退休人员固定通信补贴按职级列入预算。

  (5)物业补贴:全额预算单位人员,按厅级每人每月280元、县级每人每月24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200元纳入预算。

  4、其他

  (1)医疗补助: 全额预算单位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13.5%列入预算。

  (2)养老保险缴费:待改革方案出台,按改革方案执行。

  (3)遗属补助:按核定人数和标准列入预算。

  (4)助学金:按在校学生人数,重点中学按每人每年33元,普通中学按每人每年3元列入预算。

  (5)离休人员一次性补助经费: 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年增发本人离休前三个月的月基本工资;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年增发本人离休前二个半个月的月基本工资;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年增发本人离休前二个月的月基本工资;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年增发本人离休前一个月的月基本工资(按鄂组通[2011]52号文件精神)。

  (6)离休人员护理费标准按鄂州组通[2014]19号文件执行: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00元;1937年7月7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执行原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其申报的基本条件为: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安排的法定支出项目;

  (2)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明确指向的的政策性支出项目;

  (3)为实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目标所必须的支出项目;

  (4)完成本部门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所必须的支出项目;

  (5)预算单位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必须有经过充分论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预算文本。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做到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凡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申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支出,一律不列入2016年度部门预算申报范围。

  (6)在安排项目支出时,要统筹安排、留有余地,避免“办一件事,要一笔钱”。为此,没有纳入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的项目,预算单位不得安排支出;已列入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的项目,预算单位在年度执行中不能随意调整;对没有资金来源且非急需安排的项目,预算单位不得作空头预算。

  (三)公用经费按下浮15%安排支出

  预算单位应将核定的公用经费总额细化到各明细项目,公用经费按标准计算到位后,按下浮15%安排支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指标

  (一)收入总预算:650.08 万元(已调减公用经费15% 9.6万元)。

  其中:经费拨款 626.08 万元(已调减公用经费15% 9.6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  24  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万元;

  上年专项结转         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         万元;

  其他自有资金           万元。

  (二)支出总预算:650.08 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  473.28 万元;

  项目支出  176.8  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万元;

  上缴上级支出              万元。

 

             市委党校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指标计划表

                   2016年中共鄂州市委党校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2016年中共鄂州市委党校部门财政拨款补助支出表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合   计

财政拨款(补助)

项目支出

小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50.08

473.28

236.78

67.78

168.72

176.8

                 
                 
                 
                 
                 
                 
                 

                   2016年中共鄂州市委党校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补助)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经费拨款(补助)

635.68

二、【202】外交支出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不含基金)

 

三、【203】国防支出

 

                   专项收入

 

四、【204】公共安全支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五、【205】教育支出

659.68

        罚没收入

 

六、【206】科学技术支出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七、【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非税收入

24

八、【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政府性基金拨款

 

九、【20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二、事业收入(不含非税收入)

 

十、【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十一、【211】节能环保支出

 

四、其他收入

 

十二、【212】城乡社区支出

 

五、上级补助收入

 

十三、【213】农林水支出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十四、【214】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21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十六、【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217】金融支出

 
   

十八、【2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220】国土海洋气象支出

 
   

二十、【221】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一、【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227】预备费

 
   

二十四、【229】其他支出

 
   

二十五、【230】转移性支出

 
   

二十六、【231】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七、【232】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八、【233】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 转 下 年

 

八、上年结余、结存

     

          其中:上年专项结转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结转

     

                  其他结转

     

收      入      总      计

659.68

支   出   总   计

659.68

             市委党校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为市委党校一级市直预算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鄂州市委党校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 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未更新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万元。我市2016年已经实施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包括应急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预算考虑了实际工作需要,同时,我单位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

 

                                 中共鄂州市委党校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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