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日期:2016-03-05

2016年市安监局预算信息公开内容

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全市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负责全市有关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在鄂州和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责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全市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指导督促全市相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全市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工矿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以及除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三个行政区以外所有工矿建筑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
(12)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4)组织开展武汉城市圈及国内地区间的安全生产交流和合作。
(15)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15名,财政供养25名,其中:在职20名,退休5名。
(二)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总预算:337.7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28.1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9.6万元。支出总预算:33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12万元,项目支出120.6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具体安排情况如下:基本支出217.12万元,项目支出120.6万元。
(一)基本支出217.1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31.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40.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2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福利费、公务费和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20.6万元:
1、应急救援演练5万元。主要用于以不同形式在各全市各行业举行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通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促使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避免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
2、烟花爆竹监管2万元。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由公安局移交我局后,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列支2万元用于烟花爆竹的监管,组织宣贯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相关规章,特别是在烟花爆竹旺季期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3、特种作业人员专项经费2万元。2005年9月省取消了121项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其中包含安监部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复审费、厂长(经理、矿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培训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培训费4个收费项目。为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市安监局每年举办培训班。
4、安全生产有奖举报项目经费6万元 。用于对事故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举报内容经调查属实的,市安监局按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5、高危行业工作费8万元。用于安监干部经常深入矿山井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的工作经费。
6、隐患排查治理“两化”(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35万。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先进经验被国家安监总局作为典范在全国推广,2016年我局继续邀请专家对全市二级监管平台信息管理员及企业信息员培训,每季度邀请专家对“两化”体系建设进行质量考核、每半年“七个一”考核、年终综合考核,接待全国各地学习考察人员,需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会议室场租、租车、专家讲课费、专家服务费等。
7、网格化建设10万元。根据《省安监局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鄂安监发[2014]55号),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设,我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已经启动,需建设网格平台、加强对村(社区)安全网格员培训、新增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等10万元。
8、购买专家服务费20万元。经市政府同意,推行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家服务,成立了安全生产专家库,强化依靠专家做好矿山、危化、冶金、机械等重点行业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综【2014】96号,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财政部门预算中列支20万元。
9、安全生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办公费15万元。根据《鄂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实施办法》,成立了鄂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我局办公,新增工作人员工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法律顾问费等,申请在财政预算中列支15万元。
10、不可预见费8万元。根据财政统一安排,增加不可预见费项目8万元。
11、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9.6万元。2016年我局计划征收非税收入39万元,按收支两条线,每年返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项目经费15万用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宣传培训教育,余下24万元按比例返还9.6万元用于安排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体系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二、"三公"经费情况
  市安监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21.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无公车购置预算),公务接待1.32万元。与2015年相比"三公经费"预算增加8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了8万元。原因是按照市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提高了标准,2015年为3万元/辆,2016年为5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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