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决算

信息来源:市城建委 日期:2016-12-01

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区、开发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统一指导和管理城乡规划和房产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发展规划和城建资金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3)指导和参与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和村镇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查。
  (4)负责政府投资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桥梁、供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程项目的方案制定、设计审查和组织实施;统一指导和协调城市综合管网工程建设;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5)指导、协调全市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6)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含室内外装饰装修)、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建设企业以及相关的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咨询、造价咨询、商品混凝土生产等单位的资质审查报批;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7)负责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管理。指导各区、开发区加强辖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8)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引进及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和室内外装饰装修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城市防震减灾和施工监督管理。
  (9)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和公用事业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城镇风景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对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城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社会绿化达标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科研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城市燃气项目建设;负责城市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发城市燃气行业经营许可;负责城市排水许可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
  (10)负责指导和管理城乡规划、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工作;负责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定额、建筑节能、建筑装饰装修、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抗震减灾、城镇减排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稽核调查、依法处理;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普法工作。
  (11)负责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协调建设企业对外开拓经济技术劳务合作市场;负责全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学会、协会的工作。
  (12)负责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和建设信息开发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鄂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鄂州市绿化管理处
  鄂州市西山风景区管理处
  鄂州市洋澜湖风景区管理处
  鄂州市滨江公园管理处
  鄂州市地震局
  鄂州市城建档案馆
  鄂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鄂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鄂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鄂州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鄂州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鄂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3、部门人员构成
  2015年部门决算人数779人,其中:在职525人,退休254人。
  财政供养人数578人,其中:在职353人,退休225人。
  二、2015年决算说明
  (一)、收支情况:部门决算总收入、总支出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0285.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06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3万元,事业收入1,919.50万元,经营收入629.15万元,其他收入663.50万元。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9908万元,(1)基本支出4031.8万元;(2)项目支出5263.3万元;(3)经营支出612.9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节能环保支出309.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26.50万元,农林水支出9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24.80万元,地震事务157.20万元。
  (二)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01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37.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2206.1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支出6769.7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309.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26.6万元,农林水支出9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24.8万元,地震事务118.9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70.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64万元。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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