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决算

信息来源:市政协 日期:2016-11-23

鄂州市政协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决算分析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主要情况
1.主要职能:负责政协鄂州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组织实施政协鄂州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负责市政协委员调查、视察、考察、参观、座谈、研讨等日常活动的秘书、联络、服务和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市政协民主评议、委员议政日活动的组织、联络、服务工作。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政策,调查研究区、乡镇政协工作经验、共性问题及解决办法。负责政协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负责收集并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反映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了解受理、批办和落实情况。负责收集社情民意,向省政协和市委、市政府报送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并了解和跟踪上级领导对信息批示的落实情况。负责联系市政协委员,在鄂州市的全国、省政协委员,联系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联系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市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交付的重大事项的联系和办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2.机构人员情况:市政协机关下设正县级机构9个(办公室、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社会法制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文史资料学习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副县级机构1个(市政协纪检组);科级机构1个(市政协机关车队)。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2个,参公管理编制13个,工勤编制3个。
现有财政供养人员88名,其中:不占编市级领导6名,行政编制在职人员39名。在职人员中,正市级领导1名,副市级领导5名,正处级领导4名,副处级领导9名,科级及以下30名。
离退休人员39名,其中:离休人员2名,退休人员37名。离退休正市级领导5名,副市级领导7名,正处级领导8名,副处级领导9名,科级及以下10名。
机构、编制、年末实有人数与财政供养人员的变动情况:现有财政供养人员88名,其中:不占编市级领导,6名,行政编制在职人员39名。在职人员中,正市级领导1名,副市级领导5名,正处级领导4名,副处级领导9名,科级及以下30名。
3.离退休人员39名,其中:离休人员2名,退休人员37名。离退休正市级领导5名,副市级领导7名,正处级领导8名,副处级领导9名,科级及以下10名。
机构、编制无变动,财政供养人员为88名,比上年度增加3人,原因为:1.在职人员增加胡运星、周核平、吴淑华、周强、共4名。2.左继国、潘仕罗2名同志调出;年末实有人数103人,比上年度增加2人,原因为供养人员的变化原因。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召开市政协全会1次,召开专题常委会4次;组织委员议政日活动12次;委员视察活动12次;专题座谈会3次;组织参加全国横向联系会议2次;编辑出版《鄂州政协》杂志4期;编辑出版《鄂州文史资料》2辑。编辑出版《鄂州文史资料》2辑;参加兄弟市政协联谊活动20次;参加武汉城市圈论坛1次;参加环梁子湖生态保护“四市”联席会1次。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收入1100.2万、支出年初预算1100.2万,其中:基本支出725.94万,项目支出374.26万。
与上年对比: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127.13万,基本支出增长130.87万,主要原因为政策性工资调整;项目支出减少3.74万,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项目经费开支。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1023.83万,基本支出813.96万,项目支出191.87万。
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基本支出比去年减少82.33万,减少9%,原因为政策性工资调整;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52.66万,减少21.54%,原因为经费压缩。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4. 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 分资金来源、资金性质结转结余情况:
基本支出结转121.98万;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结余452.27万。
2.结转结余原因主要为上年度结转结余、控制经费支出和全会会议用款暂未结等等。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年末部门(单位)资产、负债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一)资产结构情况

  四、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财务会计严格遵循《市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和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及财政改革的要求,对财务管理制度中的规定进行细化,使机关财务由层级管理向程序管理转变,并制定《市政协机关财务管理补充办法》。
1.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实行“事前审批、事后审签”的“两审”程序。
2.公务用车维运。对公务用车费用当中的燃油、维修、保险全面实行政府采购。
3.严格控制出国(境)的公务活动。
4.国内差旅费用,实行事前审批制度,出差的费用严格按《鄂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会议费报销应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服务单位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部门决算编报工作按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行,并机关领导审批后上报。
(二)下一年度工作要点。
1.继续做好下年度的部门决算工作。按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和报送决算。在全面清理核实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并办理年终结账的基础上编制决算。
2.在机关内宣传财务法律法规。机关全体干部特别是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3.根据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财务管理制度中的规定进行细化,使机关财务由层级管理向程序管理转变。
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今年的基础上,继续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三公经费报销程序,严格事前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开展活动。
                                                                                                        鄂州市政协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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