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日期:2016-02-22
 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鄂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的决议
(2016年2月3日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鄂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鄂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级预算。


关于鄂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2月1日在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鄂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在向大会报告全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和各项政策性增支减收压力,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市人大七届六次会议决议精神,全市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为人民办事、对人民负责、向人民报告、让人民满意”的执政理念,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支持经济转型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克难奋进,扎实工作,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66267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6%,比上年同期601077万元增收61602万元,增长10.2%。其中:国税部门完成23074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1%,同比增长8.0%;地税部门完成25852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4.7%,同比增长5.9%;财政部门完成17341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13.1%。税收减收的原因主要是:受铁矿石、钢材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滑、房地产交易市场疲软等因素影响,部分区乡镇税收减收严重。
全市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171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1 %,比上年同期增收44301万元,增长10.4%。全市地方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48701万元,剔除省级专项补助、政策性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支出等不可比因素316232万元,实际支出5324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同比增长10.5%。
葛店经济开发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33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6.2%,增长21.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295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2.7%,增长42.9%。
鄂州经济开发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22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1.6%,增长2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8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2%,增长3.6%。
(二)市直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直财政总收入完成25154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1.8%,同比增长13.7%。市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606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同比增长10.8%。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市直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5136万元,剔除省级专项补助、政策性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支出等不可比因素    181963万元,实际完成223173万元,为预算的102.6%,同比增长10.8%。市直公共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农林水事务支出12536万元,为预算的100.3%;教育支出49013万元,为预算的104.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549万元,为预算的105.3%;科技支出3241万元,为预算的1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22万元,为预算的11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32万元,为预算的100.2%;公共安全支出14369万元,为预算的118.5%。
(3)市直预算平衡情况
资金来源73314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结转15328万元、地方公共预算收入18606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0030万元、调入资金15074万元、上级补助和下级上解收入486641    万元。资金运用726957万元,其中当年地方公共预算支出405136万元、上缴上级和补助下级支出 32182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956万元。收支相抵,净结余22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8135万元,为预算的    97.9%,具体项目是:土地出让收益3246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91万元、新菜地开发基金收入20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404万元、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入257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669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收入351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400万元。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为37033万元,为预算的97.0%,具体项目是:土地出让收益安排的支出3246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391万元、新菜地开发20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904万元、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支出95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381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支出245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35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110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4261万元,为预算的135.7%。按照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的原则,安排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21万元,为预算的87.1%,其中支持市城投公司发展支出234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840万元。
4.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社保基金总收入为255529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收入7808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3.3%,增长21.6%。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6764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289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5.6%,增长12.5%;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9769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519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5.2%,增长37.8%;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50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同比下降6.0%;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36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6.9%,增长6.8%;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3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6.3%,同比增长21.4%。
市级社会保障基金总支出为23230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   103.8%,同比增长11.2%。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588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8.5%,同比增长15.8%;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147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7.5%,同比增长4.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9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2.2%,同比下降5.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调了缴费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231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5.2%,与上年持平;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8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7.6%,同比增长56.3%。
2015年市级社保基金当年结余为23227万元,累计结余为148369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为-9116万元,累计结余为56446万元;医疗保险基金当期结余为28299万元,累计结余为6378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为2413万元,累计结余为1641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当期结余为1184万元,累计结余为751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当期结余为447万元,累计结余为2702万元。
市直财政决算正在办理之中,待办理完毕后,上述数字如有变动,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5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围绕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改革创新统揽全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为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贡献。
1.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巧用财政杠杆促发展。2015年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68150万元,有效保障了吴楚大道、鄂州南互通、市民中心、体育中心等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的实施;积极向省财政争取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8.66亿元支持全市重点企业以及知名品牌企业做大做强;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做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和生态农业发展基金等“三项基金”;追加1亿元的资本金增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实力,促进了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有效开展;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支持市城投公司在凤凰大桥、滨江公园等项目建设引进社会资本,支持市昌达公司与八大新区组成资本合资公司等形式,有效拓宽我市建设资金投融资渠道;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八大新区政策,资金向新区倾斜,服务向新区下沉,通过完善市、区、新区财税体制,助力新区发展。
2.坚持民生优先,保障力度不断加强。整合各类资金4350万元,加强对城乡分散供养“三无”对象、特困重度残疾人、特困重性精神病患者、特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孤儿或事实孤儿和特困残疾儿童5类特困人群在基本生活、医疗、住房、教育、服务5个方面兜底保障力度;安排社会稳定救助资金1000万元和全民综合保险资金330万元,切实解决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等公共性领域社会矛盾纠纷问题;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资金2589万元,支持文体事业发展,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安排教育专项资金15241万元,着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安排乡镇及村(社区)补助资金4471万元,提高基层保障能力,促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安排农村发展及扶贫资金5079万元,推进全市精准扶贫工作。
3.坚持创新体制机制,财政改革深入推进。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建立了全口径预算制度,精细化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实施了市、区、新区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市级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创新,以清理结余结转资金为突破口,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于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等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政府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为建立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奠定了基础;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机制,开展绩效评价资金占市级公共财政支出的25%以上;稳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全面公开了部门预算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4.坚持发挥财政职能,资金监管扎实有效。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切实执行公用经费按标准下浮15%安排支出,实现全市“三公”经费连续三年大幅下降。开展全市财务票据专项整治工作,清理不合规票据15302张,涉及金额1021.59万元,积极探索建立规范财务票据使用长效机制;开展涉农专项资金的清理和整治工作,全面摸清了2013-2014年度中央、省及我市各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总额35.7亿元,重点检查出问题资金5480万元,追回并收缴违纪资金353.7万元,修订完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法7个。
虽然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经济运行处于调整期,加之财税改革深入推进,使得财政收入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压力明显加大。二是由于改善民生和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对财政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使得财政科学统筹安排资金的难度不断加大。三是预算支出绩效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要求,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根据“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要求,按照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及保基本、保民生、保重点的顺序,着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着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2016年预算草案如下:
(一)全市预算草案
全市地方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518900万元,比2015年增长10%。地方公共预算支出计划为596500万元,同比增长12%。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各区财政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以后,市财政再将汇总的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葛店经济开发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 106000万元,增长2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为100000万元,增长7.6 %。
鄂州经济开发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24270万元,增长2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为26200万元,增长15%。
(二)市直预算草案
1、市直公共预算草案
(1)市直公共预算收入
市直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204700万元,比2015年增长  10%。其中:增值税15606万元、营业税29488万元、企业所得税6634万元、个人所得税294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008万元、房产税4705万元、土地使用税4824万元、非税收入101700万元。
(2)市直财政预算支出
市直公共预算支出计划为263000万元,增长17.8%,其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46万元,增加2286万元,增长5.8%;公共安全支出14652万元,增加883万元,增长6.1%;教育支出55737万元,增加6724万元,增长13.7%;科学技术13241万元,增加10081万元,增长308.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140万元,增加1591万元,增长24.3%;社会保障和就业23072万元,增加3950万元,增长2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2432万元,增加2400万元,增长12.0%;农林水支出16036万元,增加3500万元,增长27.9%;城乡社区事务29981万元,增加527万元,增长1.8%。
2016年新增支出重点如下:一是政策性增资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支出增加13140万元,人员支出达到80570万元;二是增加取消、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补助2270万元,达到3270万元;三是社保、教育、卫生等民生配套支出增加6628万元,达到36296万元;四是科技和企业发展专项增加13629万元,达到15049万元;五是对乡镇、村(社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4925万元,达到8683万元;六是精准扶贫资金增加3938万元,达到5810万元,加上50%存量资金安排项目支出3000万元和市直单位不可预见费安排的支出,总额达到11330万元。
(3)市直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2016年市直资金来源为263000万元,其中2016年本级财力预计243000万元(含非税收入)、2016年省财政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0000万元,安排地方公共预算支出2630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016年市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85022万元,具体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016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6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5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9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16年市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84326万元,具体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80162万元,其中计提征地农民养老保险3128万元、计提业务费949万元、安排廉租房资金3000万元、支持项目建设和新区发展支出   63945万元、取消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补助12000万元、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2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4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56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304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9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9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经测算,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7624万元。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7624万元,其中支持城投公司发展支出2400万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金支出5000万元、费用性支出224万元。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
2016年度实行市级统筹的五项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为324411万元(含机关养老保险基金,不含未实行市级统筹的基金项目。其中政府资助收入80933万元、征收缴费241203万元、利息收入2275万元),同比增长27.0%,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492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620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281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35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96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2016年度市级五项社保基金预算总支出为337233万元,同比增长45.2%,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188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583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020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81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741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
2016年度市级五项社保基金预算当年结余为-12822万元,累计结余为139621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064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5644万元、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565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06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623万元。
三、完成2016年预算的工作措施
2016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应对财政领域趋势性变化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州政发〔2015〕23号)精神,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落户鄂州;二是完善资源、资产、资金注入机制,将经营性资产、股权、资金等注入投融资平台,增强其造血能力,推进市城投公司、昌达公司上市步伐,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工作方案和鄂州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鄂州政办发〔2015〕56号),继续做大做实政府股权引导基金。2016年在已有的三个子基金基础上重点做实顺丰机场发展引导基金;四是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在公共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鄂州政发〔2015〕27号)文件要求,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突出解决投资不足问题;五是通过财政扶持政策大力支持中部电商基地加快发展,积极扩大“互联网+”发展领域,拓展新兴业态,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六是积极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促进全市经济加快发展。
(二)推进各项重大改革政策的落实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二是筹措资金落实公车改革费用,确保公车改革顺利实施;三是落实住房补贴、工资补贴、人才公寓、创业补贴等各项财政奖补政策,加快推进人才引进步伐;四是将财政间歇资金、债券资金、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性资金向新区倾斜,推进八大新区建设;五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向基层政权建设倾斜;六是筹措资金用于取消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补助,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政策的落实;七是继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改革,安排5000万元用于办公用房租赁制度改革,促进市昌达公司提高投资运营盈利水平。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立足于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加大财政对社保、教育、科技、农林水、文化等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的投入,安排各类民生保障支出达到总支出75%以上,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二是继续加大对低保、社会救助、大病救助、抚恤、全民保险等政策及配套措施落实力度;三是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整合与统筹使用,做好社会救助制度与基本养老保险、老年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合理确定补助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四是为全民购买综合责任险,切实发挥政府救助险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五是筹措资金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财政增量资金的15%和存量资金的5%以及市直部门不可预见费用用于扶贫工作,着力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我市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四)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文化体育资产整合归集,推动全市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二是继续筹措资金推进市民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天龙山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等重大民生项目建设,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三是加大对卫生创新项目扶持力度,继续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公共卫生投入向基层倾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四是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落实高中取消择校费后的生均经费政策和中职、高职教育财政补助政策,促进各类教育健康发展;五是积极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各项财政补贴政策、优惠政策及奖励政策;六是加大平安建设保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快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积极支持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采取生态文明建设补助形式扩大生态文明建设范围;二是加大对节能减排政策的支持力度,通过设立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贴息资金,支持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技术改造,淘汰城区燃煤锅炉;三是探索和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设立绿色银行、开展碳排放交易等措施,促进绿色发展。加大农村面源环境污染治理投入,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六)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贯彻执行好新《预算法》,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编制全口径预算;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扩大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和比重,逐步实现从财政直接支付向财政授权支付过渡,实行以预算单位支付为主,财政部门动态监控的支付管理方式;三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四是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对相关事项不再采取挂钩方式安排,根据政策和规划优先保障;五是着力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分配制度。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不断促进鄂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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