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决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9-06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承担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批准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实施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订检查制度,组织指导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和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监督管理。指导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以及纠纷调处。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九)组织实施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反价格垄断及反价格欺诈工作。负责监督价格和收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推进全市价格诚信建设和明码标价工作。推进价格公共服务。

  (二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30个机构:办公室,综合规划和改革科,法规科,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科,市场规范管理科,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知识产权保护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科技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抽检监测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财务审计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2、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2021年部门决算包括: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本级,鄂州市信息与标准化所、鄂州市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心。其中鄂州市信息与标准化所、鄂州市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心为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人数217人,其中:行政编制93人,公益一类124人。

  2021年决算在职人员211人,退休人员207人。

  第二部分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总收入612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94.5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7.9%。其他收入72.8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1.2 %。政府性基金收入55.4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9%。

  (二)2021年部门决算总支出 612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1.83万元,占支出的84.47%。项目支出 951.03万元,占支出的15.53%。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事务10万元,组织事务1.8万元,行政运行4083.7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2.5万元, 信息化建设73.47万元,药品事务14.23万元,质量安全监管228.6万元,食品安全监管70.18万元,事业运行143.68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54.19万元,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9.2万元,城市建设支出55.47万元,其他支出72.88万元,住房公积金317.76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57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9.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5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9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1年部门决算总收入6122.86万元,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 7369.53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246.67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预算压减。

  2021年部门决算总支出6122.86万元,2020年部门决算总支出7369.5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246.67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执行,压缩不必要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049.97万元。与2021年初预算数相比,各完成年初预算的 98.65 %,比预算减少82.5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业务合同未执行完毕。

  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46.67 万元,下降 16.91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执行,压缩不必要支出。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994.51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 574.0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预算压减。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5.47 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 53.78 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明厨亮灶项目2020年执行完毕,2021年未安排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收入。

  四、一般公共决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994.5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08 %。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1205.77万元,下降16.75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预算压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994.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5122.42万元,占85.45 %。主要是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知识产权事务、组织事务。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0.6万元,占 0.01%。主要是用于创文先进个人奖励。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4.53万元,占5.41%,主要是用于社保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29.2万元,占3.82%,主要是用于医保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317.76万元,占5.3%,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795.5万元,支出决算为 5994.5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3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4829.48万元,支出决算为 512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6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追加人员支出;二是省款项目支出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6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追加的创文先进个人奖励。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324.53万元,支出决算为 32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4.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9.2万元,支出决算为 2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55.46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一送两免”服务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7.76万元,支出决算为 31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5098.95万元,占决算总额的83%。其中:

  (一)人员经费4613.81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451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5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485.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1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5.1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5.25万元,降低2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8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951.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做好组织建设。市局领导非常重视、专人分管,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要求严格按制度落实。二是做好宣传培训。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宣传,组织业务骨干和财务人员参加财政组织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学习。三是认真制定方案。为使绩效评价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拟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依据、时间安排、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四是加强沟通协调。接到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第一时间与财政部门相关处室沟通,对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政策要求进行咨询;二是与项目涉及的二级单位和相关科室沟通,督促其尽快落实自评工作,要求其按时提交自评材料,为下一步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准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经费使用合规、执行有序、富有成效。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管理,执行情况良好,保证项目的有效实施,无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情况发生。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使用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程序规范,严格确保项目质量。通过有效地开展食品检测、药品检测、农产品快速检测等方法来开展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有效地维护了我市人民群众有食品安全,用药安全,维护了我市相关市场主体公平的竞争环境,保障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自评表.doc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经济效益为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有利于我市经济发展。二是社会效益公众饮食安全意识及社会和谐,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此外,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营造疫情期间放心消费的购物环境,针对疫情期间市场紧缺的方便食品开展了专项抽检。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2021年度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专项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加强业务规范化建设,确保监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的支撑作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项目实施工作中依然有不足之处,我局将继续着力提升能力建设,稳步推进食品监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度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专项自评表.doc

  2021年度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专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资金根据全年抽检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超标列支相关费用。项目资金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资金拨付使用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以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且单位内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主管人员熟悉相关预算资金管理的法规;有严格的财务报销签字制度、印鉴管理制度、人员牵制制度和内部自审自查制度,原始凭证比较齐全,手续齐备,能够比较全面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信息和实际状况。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1.4万元,支出决算为 9.07万元,完成预算的 79.5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费预算。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因公出国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0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 5.9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0 %,比年初预算增加 0.98 万元,主要原因:车辆保养维修方面,由于车辆本身老化,车况欠佳,存在发动机烧机油、厢内异味、地盘异响、车窗升降异常等等问题,导致维修次数多、维修费用高。车辆燃油费用方面,一次性充值金额较高,存在跨年度使用的情况,从而导致账面金额累计较高。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卡充值、车辆保养维修、保险缴纳等费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3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6.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8.28 %,比年初预算减少 3.31 万元,主要原因是实际来访人员比预计的接待人次降低。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主要是无此项预算。2021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0 个,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此项预算。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3.09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是开展调研及检查工作。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37个, 387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55.46万元,本年支出55.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 55.46 万元,主要用于“一送两免”服务经费等方面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表9为空表,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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