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预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2-24

  鄂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市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11个二级预算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土肥站、市植保站、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蔬菜生产服务中心、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市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设16个职能科室:秘书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规科、经管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发展规划建设科、计划财务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科教与信息科、产业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机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共计定编260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参公事业编制31人,事业编制184人。部门实有人数445人,其中在职实有229人,退休实有216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22年,全市“三农”工作以建设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为目标,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一)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一是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5亿斤以上。大力推进油菜轮作,促进油菜扩面提质增效。二是确保“菜篮子”产品供给。稳定生猪产能存栏50万头;渔业放养面积稳定27万亩,水产品产量28万吨;蔬菜种植面积30万亩,总产量100万吨。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是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明确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大撂荒地统筹利用力度。四是加强农业科技建设。大力实施农业科技“123工程”,重点建设水产、生猪、蔬菜、花卉等10个技术团队,培植武昌鱼等20个特色品种,推广稻虾共生、蓝莓种植等30项高效生态模式。

  (二)有序推进乡村发展,夯实城乡融合发展基础。一是做大做强乡村产业。围绕“一城两地三区四带”,大力发展精品水产、精细果蔬、精致花卉。支持杂交水稻国家重点实验室鄂州基地提档升级,建设鄂城区特色种业研究院。支持华容区台创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级台创园和4A级景区。支持东梁子湖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争创10个特色旅游村。二是做大做强武昌鱼产业链。按照“养殖+深加工+品牌+销售+文化+旅游”模式,聚力打造武昌鱼产业链。推进武昌鱼产业链建设“十个一”工程,开展全系列、全链条谋划,谋定快动,争取乘势之效。争取与华中农业大学合作建立武昌鱼研究院,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开展武昌鱼原种、良种等全产业链研究;规划提升武昌鱼国家级原种场品质和保种育种繁种能力,形成武昌鱼种质中心。支持富农食品、慕鱼水产等企业进行改造升级,加大研发力度,拓展形成鄂州武昌鱼产品陈列。加快建设武昌鱼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建成中国最大的高品质淡水鱼产业运营平台,打造全球的淡水鱼价格发布中心、淡水鱼营养检测中心、淡水鱼种苗繁育中心、淡水鱼交易中心等武昌鱼“四大中心”;举办淡水鱼养殖国际论坛、水生物传承国际论坛、世界主要流域水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论坛等淡水渔业“三大论坛”。统筹武昌鱼小镇、武昌鱼村落布局规划和打造,建立千亩以上示范养殖基地3个,挖掘武昌鱼文化,建设武昌鱼展示馆,力促百里长港武昌鱼洄游精品旅游线路成型推出,着力拓展武昌鱼价值,打造楚菜第一菜肴,持续举办武昌鱼文化旅游节,延链扩链。加快武昌鱼协会换届,规范市场及发展秩序,强化武昌鱼品牌保护、管理、宣传和营销,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美誉度。整合市餐饮协会、物流协会、饲料协会等涉武昌鱼、近武昌鱼行业平台,成立武昌鱼产业联盟。到“十四五”末,全产业链实现年产值100亿元。三是持续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用好1亿元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打造武昌鱼、种业、生猪、粮油、果蔬、花木等6条产业链。锚定推进“组百村千镇万亩”目标,建设5万亩“吨鱼万元”工程淡水鱼养殖基地、5万亩“一种双收”亩产吨粮优质稻基地、5万亩观花食油“一菜两用”双低油菜基地、5万亩“农文旅融合”精细果蔬基地。全力推动鄂城区武昌鱼产业园、华容区省级农产品加工园、梁子湖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典范特色产业园区。全力抓实培育壮大10家农业龙头企业、100个规上企业,聚力擦亮10个地方特色优势品牌,推动创建3个产业强镇,加快形成“一区一业、一业一品”格局。四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利用存量闲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或流转土地经营权等发展二三产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推动行业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共用。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三是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因地制宜发展富民产业,开展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持续发挥效益。

  (四)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提升城乡融合发展质量。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突出“青清山水、净静村庄”自然韵味、乡愁特色,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连线美丽城镇、连片美丽乡村,打造鄂州“水墨江南”新名片。二是全面升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扎实开展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和“擦亮小城镇”行动,着力打造太和、梁子、沼山、长港、段店、汀祖、碧石渡首批美丽城镇示范样板。持续推进水、电、路、气、网建设,补齐四好农村路养护、农田水利短板,重点抓好梁子湖堤除险加固、梁子湖区高桥河流域系统治理,长江中下游崩岸治理,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长港、新港、薛家沟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三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开展高质量就业促进行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扩面”、“提标”。加快区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礼堂作用,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四是全域整治乡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谋划好“十四五”全市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出台“十四五”全市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意见,指导全市农村厕所建改高质量有序推进。实现农村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五是推进绿色发展。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实现减量化、有机化,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落实江段长、岸线长责任制,实施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推行林长制,开展“扩绿提质”行动,争创国家森林城市。落实河湖(库)长制,保护和恢复乡村河湖、湿地生态系统。

  (五)有效推进乡村治理,激发城乡融合发展动力。一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安全与发展,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切实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二是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实施村党组织书记优化提升行动、基层组织规范提升行动,巩固基层党建“党旗领航·整市推进”成果。实施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行动、深入开展村集体“三资”清理和村级债务化解。三是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党小组+理事会+网络”微观治理模式,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四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工作。持续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六)加强全面领导,创新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一是压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强化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责任制,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二是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完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机制。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确保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市、区财政每年计提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增量资金中,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50%。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点状供地试点。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鼓励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畅通各类人才下乡通道,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三是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新模式。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四是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采取先创建后认定、区镇“一把手”包保方式,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抓点带面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按规定表彰和奖励在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77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96.64万元,上年专项结转578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比上年增加1635.29万元,增加了31.8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74.6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3632.73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571.4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570.44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比上年增加1635.29万元,增加了31.82%,主要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5.75万元、农林水支出6038.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22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86.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8.05万元、资本性支出24万元、其他支出1601.8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196.64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人员类项目支出3632.73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144.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8.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工资、遗嘱人员生活补助费。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571.46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

  (三)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992.44万元。主要安排为:

  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级人才专项“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项目。

  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9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3.病虫害控制597万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4.农产品质量安全9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5.执法监管3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方面的支出。

  6.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9.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信息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方面的支出。

  7.农业生产发展2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8.农村社会事业2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方面的支出。

  9.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29.8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提升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化肥零增长行动等方面的支出。

  10.农田建设20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方面的支出。

  1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万元,主要用于农、牧、渔等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2.农产品加工与促销30万元,主要用于武昌鱼品牌培育运营。

  13.机关运行支出141.79万元,主要用于改革过渡运转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92万元,增加7.7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4.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92万元,增加24.02%。主要原因:本部门经过机构改革后职责职能增加,省级各项迎检工作以及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增加,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加33.33%。主要原因:2022年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量增加,尤其是畜牧疫病防控检查任务增加,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增加。

  1.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与2021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加33.33%。主要原因:2022年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量增加,尤其是畜牧疫病防控检查任务增加,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71.46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16万元。包括:

  1.货物类292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汽油、电动自行车、农林牧渔专用仪器、碎纸机等。

  2.服务类24万元。主要包括咨询费、委托业务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房屋建筑面积4193平方米,实有公务车辆5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92.44万元,上年专项结转578万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市“三农”工作以建设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为目标,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有序推进乡村发展,夯实城乡融合发展基础。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提升城乡融合发展质量。有效推进乡村治理,激发城乡融合发展动力。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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