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预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2-08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 2022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附表: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市承担的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3.配合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督办案件和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4.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未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美丽鄂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下属3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鄂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鄂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总编制人数166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95人;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人数96人,其中:在职行政编制32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在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38人;在职事业编制26人。退休人员53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22年我们将继续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核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绿色崛起战略,擦亮高质量发展底色,努力推动我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主要目标是:全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PM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达到省政府考核要求;重点水体水质稳中趋好,纳入国家考核的梁子湖、长江燕矶和长港樊口出境断面以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确保全市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辐射环境继续保持安全。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73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25.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算2200万元;上年结转1706.5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94.76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增加675.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增加12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3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预算减少985.65万元。

  (二)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3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8.2万元,项目支出6003.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94.76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增加675.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增加12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3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预算减少985.65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51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92.66万元;【211】节能环保支出7104.11万元;【212】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120.6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工资福利支出1711.96万元;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046.36万元;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51万元;四、资本性支出834.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431.88万元,其中:当年预算7431.88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728.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472.3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72.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公用经费255.8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55.8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6003.68万元。主要安排为:

  1、611.2万元,主要用于【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1560.86万元,主要用于【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3、2000.2万元,主要用于【2110301】大气污染防治支出。

  4、115.2万元,主要用于【2110302】水体污染防治支出。

  5、300万元,主要用于【2110307】土壤污染防治支出。

  6、35万元,主要用于【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7、99.3万元,主要用于【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支出。

  8、124.8万元,主要用于【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9、857.12万元,主要用于【2111103】减排专项支出。

  10、300万元,主要用于【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77万元,增长23.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一致,无变化,主要原因:2022年本部门未安排出国(境)工作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77万元,主要原因:正常预算调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一致。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一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一致,无变化,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集中管理,不在本部门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300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大气污染精准管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55.8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58万元,主要原因:2022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4人,相应人员各项公用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521.87万元。较上年减少1328.9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结转资金项目比上年较少。2022年政府采购包括:

  1.货物类752.4万元。主要为:专用设备购置752.4万元。

  2.服务类1769.47万元。主要为:委托业务服务类1769.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现有办公楼一栋位于鄂州市文苑路11号,面积7565.05平方米,监测专业车辆2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22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设置有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18万元。

  1、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50万元;

  2、水环境质量检测专项130万元;

  3、自动监测站运维专项100万元;

  4、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专项100万元;

  5、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专项58万元;

  6、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及综合监控平台维护专项80万元;

  7、秸秆露天禁烧督办巡查专项35万元;

  8、鄂州市大气污染精准管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300万元;

  9、2022年生态环境调查及监测专项120万元;

  10、2022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专项128万元;

  11、鄂州市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噪声显示屏)运维项目12万元;

  12、鄂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长天平台运维项目5万元;

  13、污染源在线监控和污染源监测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专项85万元;

  14、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项目4.4万元;

  15、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项目45.6万元;

  16、环保专项行动及联合执法项目50万元;

  17、中央环保督察及群众反映突出环境问题调查与处理专项35万元;

  18、环保管理工作专项经费380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0.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