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决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9-19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市承担的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3.配合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督办案件和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4.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未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美丽鄂州。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共有13个科室:办公室、综合科、人事教育科、法规科、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环境科、固废与核辐射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2.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2021年部门决算共有4家单位,包括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鄂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鄂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其中:鄂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鄂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人数171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137人。

  2021部门决算实有在职人员157人,退休人员53人。

  第二部分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决算

  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总收入746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43.74万元,占收入的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的0%;其他收入168.14万元,占收入的2.2%;年初结转和结余1548.56万元,占收入的20.8%。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

  (二)2021年部门决算总支出622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3.2万元,占支出的42.3%。项目支出3590.92万元,占支出的57.7%。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676.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78万元,其他支出168.14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63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6.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5.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5万元;项目支出3590.92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1年部门决算总收入7460.4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558.36万元,减少32.3%,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2021年部门决算总支出 6224.1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524.45万元,减少28.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其他收入减少,导致相关项目支出和其他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460.44 万元。与2021年初预算数相比,各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2 %,比预算增加 923.3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58.36万元,下降32.29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其他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43.74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72.5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35 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01.2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1.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43%。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14.63万元,下降16.8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001.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6万元,比2020年决算增加0.6万元,占0%。其中:

  (1)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0.6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城市创建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79万元,占1.93%,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5.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92.8万元,占1.55%,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4.8万元,占0.5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58 万元,占0.9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

  4.节能环保(类)支出5676.67 万元,占94.58%,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等支出。其中: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支出1510.1万元,占25.16%。主要用于环境保护事务管理。

  ①行政运行(项)支出943.68万元,占15.7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等。

  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支出566.42万元,占9.44%,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支出2339.74万元,占38.99%。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事务。

  ①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支出45万元,占0.75%,主要用于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监测。

  ②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2294.74万元,占38.24%,主要用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等基本支出和环境监测监察项目支出。

  (3)污染防治(款)支出1008.29万元,占16.8%。主要用于污染防治事务。

  ①大气(项)支出268.22万元,占4.47%,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支出。

  ②水体(项)支出483.16万元,占8.05%,主要用水污染防治支出。

  ③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256.91万元,占4.28%,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4)自然生态保护(款)支出567.34万元,占9.45%。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事务。

  ①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307.34万元,占5.12%,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支出。

  ②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支出260万元,占4.33%,主要用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5)能源节约利用(款)支出7万元,占0.12%。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

  ①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7万元,占0.12%,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支出。

  (6)污染减排(款)支出244.2万元,占4.07%,主要用于污染减排支出。

  ①减排专项支出(项)支出244.2万元,占4.07%,主要用于污染减排专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15.78 万元,占1.93%,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其中:

  (1)住房改革(款)支出115.78万元,占1.93%,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15.78万元,占1.93%,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42.12 万元,支出决算为600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9 %。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6 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城市创建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79万元,支出决算为 11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8万元,支出决算为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2)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58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预算为5207.73万元,支出决算为567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等支出。其中: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支出1510.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事务管理。

  ①行政运行(项)支出943.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等。

  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支出566.4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支出2339.74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事务。

  ①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监测。

  ②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2294.74万元,主要用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等基本支出和环境监测监察项目支出。

  (3)污染防治(款)支出1008.29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事务。

  ①大气(项)支出268.22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支出。

  ②水体(项)支出483.16万元,主要用水污染防治支出。

  ③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256.9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4)自然生态保护(款)支出567.34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事务。

  ①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307.3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支出。

  ②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支出260万元,主要用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5)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

  (6)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支出244.2万元,主要用于污染减排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7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2465.07万元,占决算总额的39.61%。其中:

  (一)人员经费2246.5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136.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4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18.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1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75万元,减少11.27%。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干部教育培训支出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用于环保监督监测检查;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办公楼1栋位于鄂州市文苑路11号,面积7565.05平方米。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4个,资金3536.57万元。重点项目2个,主要用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秸秆露天禁烧督办巡查等。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5%。从评价情况来看,结合项目整体绩效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结果为“良”。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例如:

  (1)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100%完成农村环境整治157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维;二是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二级标准GB 18918-2002或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三是改善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四是为建设生态鄂州、绿色鄂州做出贡献。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绩效自评结果优良。

  (2)秸秆露天禁烧督办巡查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重要时点进行无人机巡航,及时发现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点,多源头控制,使露天无秸秆焚烧现象,卫星遥感无火点、黑斑记录,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杜绝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污染事件,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作用。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绩效自评结果优良。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在年度工作中积极推进,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进一步积极落实评价结果整改工作,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我局拟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好的项目,凡是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者评价结果较差且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相应核减或取消项目预算。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6.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4.99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4.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09%。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3.23万元,支出决算2.42万元,完成预算的7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该项费用。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年初预算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公车购置安排。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开支安排。截止2021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9%,比年初预算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2021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 个, 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2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周边地市和往来单位,主要是开展学习检查调研等工作。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4个,325人次。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54.35 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54.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城乡社区(类)支出54.35万元,占支出100%。主要用于:机动车激光遥感监测系统能力建设项目尾款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支出决算为 54.35万元,主要用于机动车激光遥感监测系统能力建设项目尾款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鄂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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