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决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9-18

  鄂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查制度。

  (2)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联动处置。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全市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4)负责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5)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协调督导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政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政策中出现的重大争议事项。协调督导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6)落实市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市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组织研究法治鄂州建设重大问题和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深化政法改革。协助开展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工作。

  (7)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新媒体建设和宣传工作。

  (8)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9)指导各区党委政法委工作。

  (10)代管市法学会。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政法委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调研科、干部科、执法监督科、政治安全科、维稳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法治科及内设事业机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挂市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牌子),挂牌市法学会、市护路办、市扫黑办。

  2、部门决算单位组成:部门决算单位由市委政法委本级单位构成。主要包括9个内设科室、1个内设事业机构和挂牌的市法学会、市护路办、市扫黑办3个机构。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21年末市委政法委编制人数32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事业编制7名;财政供养人数38名,其中:在职28名,退休人数10名。与上年相比,行政编制数无变化,事业编制也数无变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挂市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牌子)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委政法委管辖,编制7名,实有在编5名。

  第二部分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市委政法委共收入1603.25万元,比上年增加9.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1603.25万元,占收入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上年结转收入。

  (二)2021年度市委政法委共支出经费160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5.16%,比上年增加2.86%;项目支出879.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4.84%,比上年减少229.93万元,减少的主要是“1234”工程公共视频交换平台项目经费、第三批创文资金、网格化管理网络租金、铁路环境综合整治转移支付资金、市维稳反邪政治安全及法治专项工作经费、市维稳救助和司法救助资金支出等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1、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所有支出经费中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8.8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2.4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67万元。

  2、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所有支出经费中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72.1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41.92%,与上年相比增加12.09%;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20.6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32.47%,与上年相比增加3.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6.7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13.52%,与上年相比增加69.80万元;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193.7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12.08%,与上年相比减少372.0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因人员工资调整及奖励工资增加、工资晋级晋档调整引起;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是因维稳救助和司法救助人数相比上年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是因本年新开展的全市政法教育专项整顿工作经费;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主要是网格化管理网络租金、“1234”工程公共视频交换平台、第三批创文资金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委2021年度共收入1603.25万元,比上年增加135.39万元,增加9.22%。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福利晋档晋级调整增加;另一方面是本年新增市综治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市政法智能化建设专项经费,政法教育整顿工作经费。

  我委2021年度共支出经费1603.25万元,比上年减少209.82万元,减少11.57%,经费减少的部分主要原因是“1234”工程公共视频交换平台项目经费、第三批创文资金、网格化管理网络租金、铁路环境综合整治转移支付资金、市维稳反邪政治安全及法治专项工作经费、市维稳救助和司法救助资金支出等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603.25万元。全年总收入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603.2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03.25万元。与2021年初预算数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预算增加143.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奖励工资增加,工资福利晋档晋级调整增加;二是增加“1234”工程公共视频交换平台项目经费、网格化管理网络租金、市综治中心专项工作经费、政法教育整顿工作经费等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5.39万元,增长9.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奖励工资增加,工资福利晋档晋级调整增加,增加“1234”工程公共视频交换平台项目经费、网格化管理网络租金、市综治中心专项工作经费、政法教育整顿工作经费等项目拨款收入。

  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8.8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2.4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3.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116.08万元,下降6.75%,主要原因:本年度部分项目支出减少。与2021年初预算数相比,各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预算增加143.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奖励工资增加,工资福利晋档晋级调整增加;二是增加“1234”工程公共视频交换平台项目经费、网格化管理网络租金、市综治中心专项工作经费、政法教育整顿工作经费等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1306.9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1.52%,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行政运行(项)599.5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奖励工资增加,工资福利晋档晋级调整增加。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奖励工资发放,日常公用支出,退休人员福利发放及党报党刊订阅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47.3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4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1234”工程公共视频交换平台项目经费、网格化管理网络租金、市综治中心专项工作经费、政法教育整顿工作经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建设“1234”工程公共视频交换平台、全市网格化管理、市综治中心大楼建设、开展全市政法教育整顿工作等专项业务开支。

  3、专项业务(项)359.98万元,比2021年市级预算数减少106.02万元,其中司法救助和扫黑除恶专项合计有136万上级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完成市级预算的77.25%。主要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市维稳反邪政治安全及法治专项工作经费、市维稳救助及司法救助资金、市法学会专项资金、市铁路护路专项经费、市直行业部门调处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市政法智能化建设专项经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全市综治平安建设、维稳救助、司法救助、法治鄂州建设、法学会工作、铁路护路、扫黑除恶、市直行业部门矛盾纠纷调处等业务开展。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1%,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162.4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13%。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3%。其中:

  1、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本年支出147.2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用于司法救助和维稳救助支出。

  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5.24万元,主要是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第三批创文资金0.6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拨付第三批创文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40.2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51%,与2021年预算数相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福利支出。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97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相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6.31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相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2.4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03%,与2021年预算数相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7.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43%,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等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1.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23%,与2021年预算相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72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5.16%。其中:

  (一)人员经费679.97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672.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44.0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75%。主要包括:办公费1.52万元、培训费1.09万元,工会经费14.67万元,劳务费0.23万元,福利费21.05万元,其他交通费5.4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3万元;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在专项业务经费列支。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43.12万元,降低49.4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努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和标准化机关建设,逐步控制机关运行成本规模,优化成本结构,强化成本费用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单位公务用车资产统一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单位办公用房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无房屋资产。本单位资产总计1055.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0.0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合计36.61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021.99万元。流动资产为其它应收款0.0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52.59万元:包括通用设备390台(套)合计223.46万元,家具装具317件(套)合计29.13万元。无形资产9件(套)原值合计1368.73万元。本单位固定资产中的通用设备主要是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件、相机、视频设备、电视、扫描仪、系统软件等构成,占固定资产总量的88.47%,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和专项活动开展。教具装具主要是办公桌、办公椅、保险柜、沙发、茶几等构成,占固定资产总量的11.53%,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和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八、2021年度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委政法委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全年绩效评价9个二级项目,共涉及资金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智能化建设、司法救助、维稳反邪政治安全及法治、综治中心、法学会、铁路护路、扫黑除恶、市直行业矛盾调处等9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在资金管理上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的原则,让各项支出合法合规,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我委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9万元,执行数为569万元,完成预算100 %,项目绩效得分94分,绩效等级为优。

  附:2021年度市委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委2021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 预算执行率为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有效提升我市“一感两度两率”,加强重点特殊群体稳控,推动我市平安创建工作的年度目标。二是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优势和职能作用。三是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鄂州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工作与业务工作衔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规定与制度需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巩固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项目工作的全面领导,便于及时发现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二是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规范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监督。对日常工作加强规范和监督,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治与社会环境组工作,提升群众参与率。

  附件:《鄂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

  2、市WWFX政治安全及法治专项经费全年预算数为82万元, 预算执行率为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认真做好重大节会和敏感节点WW工作,确保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及重要敏感时段平稳度过。二是全面推进各项WW工作,确保全市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实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进京上访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不发生重大消防、道路交通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三是法治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健全市委法治办机构,加强法治工作人员培训,创建平安法治鄂州,不断扩大鄂州法治建设工作影响力。四是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编制编报,坚持计划先行、规划引领,注重标准,突出实效,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法治工作实际,细化内容,严把指标,超前思维,务实实施,做到责任、措施、监督、考核“四落实”,全部符合预期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发展状况和绩效目标要求,符合经费预算和现实发展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源头预防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处置,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重大涉稳案事件等方面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源头预防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二是认真落实矛盾纠纷四级联动排查工作机制,全面开展重点涉稳隐患“四包”专项行动。三是积极做好特定利益诉求群体的疏导稳控工作。四是加强和改进维稳情报信息工作,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强化情报信息“日研判、周会商、月分析、季报告”制度,加大情报信息的处置督办力度。五是认真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三同步”,加强对重大维稳案件的协调督办。六是加强学习培训,发挥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检查督办等职能作用,完善维稳考核制度。

  附件:《鄂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市WWFX政治安全及法治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

  3、法学会专项经费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健全我市法学会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法学会会员队伍建设,开展法治宣传,实现我市法治建设目标。推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精心组织法学专家进党委中心组、进企业、进社区。开办法律讲堂,办好小板凳法治故事会,创新故事会活动形式和运行机制。二是举办法学沙龙。不断创新沙龙模式,调研摸排突出问题,每期围绕一个问题,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及有关人员交流对话,提出对策建议,为法治建设提供决策参考。三是组织动员市法学会法治人才库人才参与地方立法工作,聚集法学法律界智慧,提供高质量咨询服务。四是着力推进江城社区“法治文化实践基地”创建,上半年完成“法治文化街”创建任务,形成工作品牌,推动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抓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实践基地”创建,健全法律服务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社会治理工作,发挥法学会的职能作用。完善湖北宝树堂律师事务所“法学研究实践基地”创建,加强针对性研究,形成法学会智库。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法学会会员覆盖率不够广泛,法学工作者参与不够积极。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努力提高法学会员全覆盖,积极调动法学工作者积极参与我市法学研究工作中。

  附件:《鄂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法学会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

  4、市WW救助及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全年预算数为186万元,市级财政拨款预算为100万元,上级补助拨款86万元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7.26%。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认真落实《湖北省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积极履行主动告知义务,严格救助的标准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每一个当事人,实行精准救助,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制度的积极作用。二是中央下达司法救助转移支付资金,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计划严格执行,全部完成绩效指标;市级司法救助资金采取“救助多少、申请多少、拨付多少”的原则,已申请的资金均全部拨付使用完毕,尚有部分预算指标未申请拨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市直政法部门直接办理的一般是大案要案,案件数量较少,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较少。下一步改进措施:将进一步规范市级司法救助范围,落实市区联动救助,确保确需救助的对象全部得到救助。

  附件:《鄂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市WW救助及司法救助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表》

  5、市直行业矛盾调处专项资金全年预算数为7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主要产出和效益:以“一退三进大调解”为基本方式,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全面排查、及时掌控、有效化解,构建体系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保障到位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格局。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各市直行政主管部门整合有关职能部门、群团组织、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资源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组建专家库,建立完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必要地办公条件,聘任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加强岗位教育培训等,做实各重点领域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力度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和创新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引导各相关单位成立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定纷止争、依理排忧解难,有利于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附件:《鄂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市直行业调处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

  6、市铁路护路工作专项经费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确保护路联防工作保障有力、运转正常,铁路沿线安全稳定万无一失。二是定期开展铁路沿线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平安创建活动宣传,健全完善铁路基础设施、联防队员装备购置,加强爱路护路宣传。三是2021年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确保护路联防工作保障有力、运转正常,铁路沿线安全稳定万无一失。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铁路沿线群众和施工单位法治意识淡薄,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下一步改进措施:定期开展铁路沿线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平安创建活动宣传,健全完善铁路基础设施、联防队员装备购置,加强爱路护路宣传。

  附件:《鄂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铁路护路工作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

  7、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经费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 市级财政拨款预算为80万元,上级补助拨款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1.5分。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遏制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治安乱点,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优化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二是2021年,市委召开2次常委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扫黑办先后4次组织召开协调督办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统一执法思想,推动案件办理;对照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制定47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形成了对黑恶势力压倒性清扫态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全市扫黑除恶声势、氛围和群众满意度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项目工作的全面领导,便于及时发现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二是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规范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监督,对日常工作加强规范和监督,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附件:《鄂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

  8、市综治中心工作专项经费全年预算数为10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主要产出和效益:把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作为努力方向和目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抓治理、促平安。坚持以科技应用为引领,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充分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应用技术,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综治中心“三大”信息平台建设,夯实网格化管理基础,健全网格化管理机构,推进市级综治中心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综治中心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全覆盖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城乡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城市社区配备专职社工担任网格员,集镇区域力争网格员专职化(参照社工待遇)。二是推动信息化建设,推动相关部门信息数据与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共享交换,实现功能集成、信息综合比对、综合运用。三是进一步把服务做优,协助相关部门继续扩大公共服务下沉覆盖面,完善综治中心工作流程,推动运用电子政务网络手段跟进服务、跟进管理。四是整合行业部门力量,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和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附件:《鄂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市综治中心专项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

  9、市政法智能化建设专项经费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主要产出和效益:全面完成市委政法委“1234”工程。加强总体规划,加强资源整合,统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如:横向纵向网络线路、应急指挥中心场所、数据存储设备和机房、政法专网机关局域网专用电脑、安全产品等)和软件平台的部署开发升级工作。完成视频会议系统向乡镇延伸工作。应急指挥中心、综治网格化中心等平台建设要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合力推进。全面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按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要求,加快“雪亮工程”建设。全面完成“一张大网、两大平台、三大中心、四大体系”。“一张大网”:政法综合信息网(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网络纵向贯通、市直政法各部门业务网络横向联通、信息数据互通互享)。“两大平台”:维稳情报信息平台,应急指挥平台。“三大中心”:“政法云”大数据中心,政法舆情监测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四大体系”: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支撑体系(覆盖重点反恐目标、重要公共场所、重要党政机关、治安卡口等重点部位,实现全面管控、动态感知、及时预警、精准打击),政法业务支撑体系(涵括政法业务协同办案系统,法院、检察、公安、国安、司法业务应用各相关系统),政法为民服务支撑体系(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安全运维支撑体系(确保信息数据和基础网络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网络建设全覆盖有待进一步加强,网上网下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应用水平和实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高度重视标准规范制定。大力加强项目建设标准规范制定工作,逐步实现通用基础性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巩固信息系统、沉淀数据模型,形成政法领域智能化建设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各项目操作手册,明确建设边界,指导各地进行本地化改造应用。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建设实施、运维管理、安全保密、廉洁纪律等制度规范,扎紧制度笼子,形成全方位保障体系。强化过程管控,规范操作流程,形成“凡用授权、用过留痕、可查可控”的安全管控机制。时刻紧绷廉洁纪律规矩之弦,依法依规、严守纪律,健全内外监督、多方监督模式,铁肩担当、严肃问责,切实打造廉洁工程。三是强化统筹领导组织协调。加强对市直政法各部门建设进度的督办,加强对各区党委政法委项目建设的指导,建立健全会议协调、定期通报、检查督办等工作机制,提升统筹调度能力。加强统筹领导、组织协调、强化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附件:《鄂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市政法智能化建设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积极落实评价结果运用工作,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并及时反馈,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规划,完善了绩效目标管理,初步建立了项目分配和管理办法,强化了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一是根据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及项目资金效益,整合项目或调整次年预算。二是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制度,即对2021年预算目标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事中监控。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根据2021年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我委将进一步落实项目评价考核机制,进一步遵循公开、节简、完善的原则,做好项目经费的管理。公开透明使用项目经费,重大经费列支要经过党组会议讨论;以精简适用来使用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列支,让每一笔经费都发挥出最大效益;完善项目经费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建设,围绕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程度、组织管理水平、实际效益、实际支出情况及财务资产管理等制订评价标准,规范项目经费的管理。

  附: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21.86万元。其中:购置办公设备1.30万元;办公用品和印刷费13.33万元;宣传出版咨询服务费7.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1.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18%。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67万元,完成预算的27.83%。与2020年决算相比减少0.35万元,下降17.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勤俭节约。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决算为零,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我委严格控制出国组团申报,本年未编报“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本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3%,比年初预算减少4.33万元。与2020年决算相比增加0.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全市政法教育整顿巡视巡察、市政法智能化建设、综治中心专项考察等接待费用。我委将始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勤俭节约。本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10人次,共1.67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直相关单位及外地来鄂州考察学习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团队,主要是开展政法综治维稳督导、调研、巡视、巡察等工作。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总计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20年决算相比减少0.7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无公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2020年决算相比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全市公务车辆统一调配到市公车管理平台后支出相应进行核减。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原保有量1台转入市公车改革办统一管理使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市委政法委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本单位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2、法治建设:指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3、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当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后)

  2、收入决算表(附后)

  3、支出决算表(附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后)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附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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