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预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2-07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汇总)2022年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第一部门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按规定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及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建立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5)按规定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拟订全市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价格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按规定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有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医药服务和待遇保障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督和信息管理科。下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副县级参公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医疗保障系统编制数46名,行政编制13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3名。财政供养人员中在职40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22年,医保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市八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武鄂同城、城乡融合”发展定位和“一核两极多点支撑”发展格局,服务“两区一枢纽”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建设“五个医保”,努力打造“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鄂州版”,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 第三部分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6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5.39元;上年结转6万元。比上年增加476.7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在编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4人,二是本年度新增医保罚没非税收入项目。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43万元。项目支出524.9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76.7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以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增加导致相应支出增加。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09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96.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万元、项目支出524.9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361.3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5.39元;上年结转6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361.39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0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61.39万元,其中:市级经费拨款1209.39万元,上级经费拨款8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拨款60万元,上年结转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以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增加导致相应支出增加。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836.42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714.42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医疗养老社保缴费等。 2.公用经费122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经费等,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办公经费。

  (二)项目支出524.96万元。主要安排为:

  1、247.9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2、92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医疗保障能力提升专项。

  3、5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业务经费。

  4、7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稽核、宣传等专项经费。

  5、6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日常监督管理(非税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6.42万元。

  1、人员经费714.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公用经费122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经费等,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办公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2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电费3.5万元、邮电费2.1万元、差旅费3.5万元、日常维修费0.5万元、咨询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0.5、福利费36.5、其他交通费32.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8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17万元,累计折旧107.71万元,净值109.3万元。主要是为通用设备及办公家具用具。我局办公楼为市政府统一调配的就业社保中心大楼。

  (七)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我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24.96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形成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现对部分重点项目作以下说明:

  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项目247.96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完成省局要求的试点信息平台上线后的系统运维(我市为第一批全省试点),保障全市定点医院、门诊统筹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基金网络通畅,保障两定单位医保业务正常结算,提升医保业务信息化水平,做好日常医保务系统网络日常维护工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实现大服务,规范大经办,融合共享大协作,在线可用大数据,安全大支撑的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目标。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71.46万元。包括:

  1.货物类 52.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办公家具及打印设备。

  2.服务类 218.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及耗材支出、政策宣传印刷服务、医保系统运维服务。

  3.工程类 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4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48%,主要原因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进行的预算调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该项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