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预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1-29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

  2.负责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和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工作。

  3.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困难退役军人、军属、烈属等服务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

  4.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

  5.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6.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将全面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安排,以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接续推进“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全面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提质升级,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继续开展强基工程,健全基层服务体系。编制好、实施好《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十四五”规划》,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发展根基。对标对表助推全市391个服务中心(站)提档升级,切实为退役军人带好路、服好务。

  (二)继续开展暖心解困工程,传递关心关爱。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以扶优济困为原则,加大走访慰问帮扶力度,持续开展解“四难”活动,真正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难事。

  (三)继续开展双拥创建工程,巩固军政团结。在省级双拥模范城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认真落实各项优待政策和基本优待目录清单,扎实开展双拥共建,让军人军属安心、放心、暖心。

  (四)开展宣传引导工程,营造良好氛围。继续宣传好、贯彻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开展好党史、军史教育以及英烈褒扬纪念活动和“最美退役军人”培树活动,激发群众的爱国爱党爱军热情。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教科、优抚科、安置科、权益维护科、市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机关党委7个科室组成。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市直部门预算共由5家预算单位构成,分别是: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鄂州市光荣院、鄂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鄂州市优抚医院、鄂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实有在职人员34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1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人,公益一类事业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25人;遗属人员4人。

  第二部分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006.44万元。其中:市级经费拨款2806.44万元,占收入的46.72%;上级经费拨款3182万元,占收入的52.98%;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万元,占收入的0.3%。

  (二)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06.4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504.65万元,占支出的8.4%;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5.79万元,占支出的1.43%;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5416万元,占支出的90.17%。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1.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75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63.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5.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67.07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总预算6006.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93.22万元,增长14.47 %,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将中央和省级预估性项目资金列入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收入。

  2022年部门支出总预算6006.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93.22万元,增长14.47 %,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将中央和省级预估性项目资金列入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6006.4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06.4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总预算6006.4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1.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1.62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41.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006.44万元。其中:市级经费拨款2806.44万元,上级经费拨款318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万元。比 2021年预算数增加3564.16万元,增长145.94%。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1.58万元。基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65.83万元;抚恤2656万元;退役安置917.04万元;社会福利131.37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657.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624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911.62万元。其中:公立医院支出32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1.62万元;优抚对象医疗560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41.75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41.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0.4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83%。其中:

  (一)人员经费504.65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463.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0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85.7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5.7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43%。主要包括:办公费7.7万元,印刷费3.5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5.5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5.7万元,维修(护)费2.3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16万元,工会经费6.96万元,福利费27.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初,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3435.9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8675.84平方米,金额1892.03万元;专用设备186台;公务用车保有量4台,金额78.03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2022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16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形成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现对具体项目作以下说明:

  1、优抚对象抚恤金1371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

  2、大学生义务兵入伍奖励金320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从鄂州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按照相关文件标准发放一次性大学生入伍奖励金。

  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90万元。 主要用于我市现役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发放。

  4、“两参”在岗人员“两个补齐”96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5、零散烈士墓搬迁263万元。主要用于对区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集中整修,实现应集中尽集中、应修缮尽修缮。

  6、权益维护59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7、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13万元。主要用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按照当地城市低保对象同期补贴标准执行。

  8、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2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按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等。

  9、退役士兵技能培训1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支出。

  10、军转干部行政经费142万元。主要用于征订省厅要求的杂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费用,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经费、接收军转干部单位经费。

  11、部分退役士兵社保补缴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未能及时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后因企业经营困难、下岗失业等原因缴费中断的问题。

  1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两金缴纳、体检117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医疗保险费的发放。

  13、八一慰问70万元。主要用于“八一”建军节慰问部队,慰问重点困难优抚对象,慰问优抚事业单位,慰问基层边海防官兵家庭,慰问立功受奖官兵家庭,慰问重大灾害或疾病的受害退役军人等。

  14、春节慰问85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部队、慰问重点困难优抚对象,慰问优抚事业单位,慰问基层边海防官兵家庭,慰问立功受奖官兵家庭,慰问重大灾害或疾病的受害退役军人和先进个人等。

  15、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运转保障1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运转,以便更好地服务广大优抚对象,促进军民团结。

  16、退役军人智慧服务系统1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退役军人智能服务系统,对退役军人咨询、办事、反馈等事项提供互联网服务,集成决策指挥、智慧服务、视频会议、远程接访等功能,及时、妥善处理退役军人合理、合法诉求。

  17、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654万元。主要用于下岗失业军转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内退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下岗失业的企业军转干部基本养老费与医保费(单位应缴部分)补助、医疗门诊特殊救助金、体检费、最低生活困难补助、重要节日慰问金、个案帮扶与救助金、中省驻市企业军转干部“补差”及工作类费用等。

  18、残疾军人护理费28万元。主要用于因战因公致残军人护理费的发放。

  19、优抚对象抚恤配套费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20、优抚对象医疗补助462万元。主要用于帮助市直管理的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

  21、2022年供养老人生活及医疗补助25万元。主要用于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及医疗经费开支。

  22、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补助资金368万元。 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所需人员经费,以及符合规定的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嘱医疗和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等。

  23、军休管理机构补助经费31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组织开展适宜军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同时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24、优抚对象短期疗养144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短期疗养,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生活补助等。

  25、公立医院补助经费32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医院购置医疗专用设备。

  26、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筹募,服务中心(站)星级创建、业务培训,复退军人信息采集,光荣牌、优待证发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5万元。包括:

  1.货物类2万元。主要用于复印纸的集中采购支出。其中局本级1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万元。

  2.服务类3万元。主要用于印刷服务支出。其中局本级2万元,军休所1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6万元,与2021年预算基本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16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系统内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没有移交公车平台,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预算在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与2021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4万元。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务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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