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督查考评办 日期:2021-02-04

  市督查考评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2.负责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市委专题会,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市政府专题会等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3.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4.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分办和督办工作。负责有关全市监督报道的回复督办工作。

  5.负责对接、分解、下达省政绩目标考核指标,并督促落实。负责统筹协调对接全省有关重要工作督查检查考核。

  6.负责全市目标责任制动态管理和绩效考评。负责对全市主要经济社会指标的完成情况、重要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综合研判和预测分析,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统筹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综合协调和统筹实施全市相关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初步意见。

  7.负责各地各部门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规范、计划管理、审查备案和监督实施。

  8.负责工作效能监督,做好各地各部门工作效能相关事项的受理、核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对督查、考评结果运用情况的监督。负责对督查、考评工作的内部监督和内控管理。

  9.负责督查考评数据分析及绩效考评信息库建设,承担督查考评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管理与日常维护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督查考评办公室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5个科室:综合科,督办督查一科,督办督查二科,绩效考评科,效能监督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督查考评办公室部门编制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

  2021年部门预算在职人员17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更大力度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督查重大政治责任,继续做好市防指各项任务,省级交办督办函的核查办理、市防指交办的各项督办任务及市防指指挥长批示事项的办理工作。落实四方责任,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系统部门主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家庭个人自我防护责任,形成防控合力,促进防控工作的全面常态化。找准工作抓手,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与社区治理、政务督查等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保持大战状态、大考作风,组织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全面落实“双报到、双认领、双评议、双报告”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共建家园”行动,筑牢疫情防控铜墙铁壁,齐心协力建设美好社区。

  2.更大力度推进“督考合一”。深入打造效果导向、效能监督、效能评议、媒体问效、绩效考评“五效一体化”模式,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将单一督查过程变为动态考核的过程。要打造督查闭环“树权威”,第一时间督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件,第一速度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领导督办件,第一效率落实巡视巡察督查反馈件,急件要件急办快办、大事要事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印发2021年督促检查考核计划,严格执行清单管理、计划外坚决叫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紧扣营商环境、长江大保护等,紧跟紧随开展联合督办。要优化考评立起“指挥棒”,印发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绩效考评办法,做实特色创优、共性基础、动态发展、效能评价“四张考卷”,继续实施优秀单位“直通车”、以下评上、对标管理等制度,举办作风建设暨综合考评通报大会,为全市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同时融考于督,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探索“考评过程督查化、督查结果考核化、督考一体绩效化”模式,注重各项目标任务推进落实过程中的督促、指导与服务。要创新问效擦亮“效能牌”,继续深化开展“鄂州效能大家评”和“12345你呼我应”效能监督,突出人民至上、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围绕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履职能力等“五个满意度”进行评议,收集处理群众最急最难最忧最怨问题,以督办解决的效率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持续创新举办“电视问效”,以大员上、媒体问、倒逼改举一反三解决一批同类问题,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3.更大力度推进作风建设。担纲“治庸、提能、问效”作风建设三年行动行动,制定2021年收官年方案和落实清单,持续整治“三不四客”和“等推拖慢、慵懒散假”作风顽疾,切实为基层减负、为实干撑腰、向发展聚力,推动形成“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扎实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巩固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放,防止和克服自身滋生、助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单位内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让干部集中精力谋一事、干一事、成一事。坚持改革的思路推进作风建设。与时俱进推进作风建设,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两会”精神,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精准督导,创设末位鞭策制度,以问责求效倒逼后进,不断改进干部作风,树牢忠诚、干净、担当“抓落实”的良好形象。

  (三)职能工作目标

  1.党委督办督查:负责全市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市委专题会等市委重要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汇总反馈工作。负责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省级以上党报、党刊、电视台等媒体及其新媒体对我市工作的批评建议的督查办理。负责网络舆情、《书记信箱》反映问题的督查办理。负责党群系统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规范、计划管理、审查备案和监督实施。

  2.政务督办督查:负责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市政府专题会等市政府重要会议确定事项的分解立项、督促检查和汇总反馈工作。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全市重点项目进度的专项检查督办。负责政府系统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分办和督办工作。负责市长热线、人民网留言、《市长信箱》反映问题的督查办理。负责政府系统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规范、计划管理、审查备案和监督实施。

  3.绩效考评:负责对接省政绩目标责任考核,分解下达省政绩目标考核指标,并督促落实。负责统筹协调对接全省有关重要工作检查考核。负责全市目标责任制动态管理和绩效考评。负责对全市主要经济社会指标的完成情况、重要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综合研判和预测分析,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统筹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综合协调和统筹实施全市相关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初步意见。负责对各地各部门内部考核工作的业务指导。

  4.效能监督:负责全市工作效能监督。负责组织指导行政(政法)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工作,调查处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受理对行政(政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过错的举报投诉,实施效能过错责任追究。负责对市委、市政府临时性重大工作跟踪问效。负责对督查和考评结果运用情况的监督。负责对督查、考评工作的内部监督和内控管理。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1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1.2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3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65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人员保障性预算减少;项目支出中,电视问效预算增加。

  (二)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29万元,项目支出453.3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65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人员保障性预算减少;项目支出中,电视问效预算增加。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9.56万元,教育支出1.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7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5.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2.58万元;项目支出453.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11.61万元,其中:当年预算811.29万元;上年结转0.32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58.2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05.7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5.7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

  2.公用经费52.58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用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转。

  (二)项目支出453.32万元。主要安排为:

  1.机关综合业务专项经费29万元。主要用于:加快机关综合业务的建设,维持机关日常运转,开展办公室改造、档案建设、党务政务公开、聘请公务律师等工作。

  2.督查效能业务经费1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督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行作风建设大监督,开展常态化作风评议等工作。

  3.绩效目标管理和考核业务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 综合协调和统筹实施全市综合考核,统筹省对我市的综合考核迎检等工作。

  4.作风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70万元。主要用于: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大监督、大考核,开展电视问效活动,实现全市各方面工作提档升级进位等工作。

  5.上年结转第一书记补助0.32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生活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万元,是由于公务用车已归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2.58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用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转。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1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99.46万元。包括:

  1.货物类10.06万元,其中:档案室建设等物品购置1.43万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纸等办公设备购置8.63万元。

  2.服务类289.4万元,其中:印刷类24.8万元;租赁费0.6万元;电视问效费用26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督查考评办公室办公用房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调配。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3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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