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日期:2021-02-05

  鄂州市司法行政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拟订司法行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事项部署督察工作;

  4.负责承担统筹全市行政立法工作;承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5.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办理;

  7.指导、管理全市开展社区矫正。指导刑释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0.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2.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13.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4.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协助各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5.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管理等其他项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共有3个单位,即司法局本级、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门有司法行政编、参公事业编和公益二类事业编制人数49名;财政供养人数79名,其中:在职人数41名(含高级领导1名),退休人数38名。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要求,着力抓好法治鄂州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着力深化队伍党风作风建设,为全市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二)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健全规范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体系。

  (三)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管理。

  (四)着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五)全面做好刑事执行工作,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质量。

  (六)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高标准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二是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三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不安定因素排查,抓好刑满释放等重点人员安置帮教;四是做好重点对象及民生领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五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实现“七五”普法目标任务;

  (七)继续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3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3.44万元,上年结转181.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6.02万元,主要原因:鄂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程建设已完成,工程款项已基本支付完备,本年度未安排该项目预算。

  (二)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44万元,项目支出574.85万元(含上年结转181.85万元;2021年上级补助8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6.02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相比,本年在职转退休新增一人,法援中心离职一人,在职减少两人导致基本运行费相应减少;鄂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程建设已完成,相关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和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按照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31.29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449.44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86万元);上年结转 181.85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056.4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905.64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90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纳。(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遗嘱生活补助发放。

  2.公用经费150.8万元。包括:一般公用支出和福利费、教育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费、办公、水电、邮电、维修(护) 、印刷、差旅、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工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办公设备购置、车补等开支。

  (二)项目支出574.85万元。含上年结转181.85万元,2021年上级补助86万元。本年项目预算支出393万元主要安排为:

  1.91万元(含上级补助1万元用于司法考试),主要为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经费,包括全市村(社区)居法律顾问管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管理考核、律师参与案件调解。包括宣传、培训、考核、购买服务支出。

  2.47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即组织各种媒体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普法培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扫黑宣传等。

  3.40万元(含上级补助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即审前社会调查、档案文书印刷、宣传培训、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对全市各地社区矫正监管执行情况检查、全市社区矫正生活困难人员帮扶等工作支出。

  4.63万元(含上级补助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即对律师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工作站点(法院、看守所、残联、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值班补贴、代书补贴、同行评估费,以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宣传、培训、档案文书印刷、窗口建设等工作支出。

  5.85万元(含上级补助支出,包括中央办案及装备转移支付71万元),主要用于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包括: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培训、法务进网格手册及调解卷宗印刷及检查评比指导工作支出;市司法局对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监督考核、档案资料印刷、对该项工作管理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全市刑满释放困难人员帮扶工作支出;中央办案及装备支出,涉及培训、差旅、宣传、办公设备、办公用房等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6.25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市业务培训、会议、督察调研、资料印刷、宣传等工作支出。

  7.1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部门地方性立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媒体公示、培训、资料印刷等支出。

  8.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包括: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应诉、案件评审、培训、会议、档案文书资料印刷、媒体宣传等支出;全市行政执法督查验收、行政执法证考试场地和考务费、卷宗评查费、会议、培训、宣传资料印刷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万元,下降38.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没变化,主要原因:无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没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公务接待预算一直保持逐年下降的趋势,我们将继续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八项规定实施意见》和《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继续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没变化,主要原因:未购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单位按统一要求,划拨一辆公车至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公车费用减少;二是单位将继续加强公车管理,合理安排机关公务用车量,继续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该项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补、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1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24.33万元。包括:

  1.货物类26.35万元。其中:公车购置20万元;办公用品及耗材3.65万元;家具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

  2.服务类82.98万元。其中:印刷费及宣传品费用30万元;机动车保险、租赁2.8万元,物业管理费14.5万元;培训、会议服务费18.68万元,法律顾问咨询费13万元;专题片制作4万元。

  3.工程类15万元。其中:维修维护费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鄂州市司法行政部门办公大楼坐落于鄂州市滨湖南路25号,占地面积约400余平方米,共12层,总建筑面积4437.09平方米,总使用面积2058平方米,其中,5楼为市公证处所有,建筑面积378.83平方米。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司法局本级合处办公。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现有公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车辆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31.29万元。所有项目均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顺利完成2021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工作。

  法律顾问管理工作项目作为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为:通过推行(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从而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法治鄂州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通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化解,解决改革发展中产生的社会矛盾和法律问题,解决好涉法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通过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预防化解政府依法行政风险;通过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通过组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国家输送法律职业人才。

  绩效指标值分别为:全年预算执行率≤100%,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预算,不超标;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全市364个村(社区)均聘用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全年开展法律服务场次≥3000场次,由各乡镇街按照市级及其区级文件精神执行,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矛盾纠纷调解等,定期服务与及时服务相结合;法律顾问制度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市130家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学校、医疗机构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监督检查次数≥3次,对全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落实情况进行1次监督检查,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查不少于2次;开展律师调解工作案件数≥30件,律师调解员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律协调解中心)值班,组织开展案件调解;开展市政府合同、文件等合法性审查件次≥30件次,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开展法律审查工作,并出具法律意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次数≥12次,律师按市信访局要求,陪同市领导接访;主流媒体报道次数≥5次,在鄂州日报、湖北日报、鄂州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宣传报道法律顾问工作不少于5篇次;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次,每年在司法部的统一要求下,配合组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顾问工作零投诉、零上访、零应诉达到100%,无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投诉、上访、应诉等问题;合法性审查及时高效度到100%,接到市政府合法性审查工作后,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律师执业证等行政许可的办理时效≤7日,办理律师执业证等行政许可事宜,承诺我科在7日内完成审批;服务对象满意度≥90%,律师、律师事务所对我律师工作满意度达90%以上;群众满意度≥80%,增强村(社区)群众法治获得感,全面提升群众满意率。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包括基本拨款收入和项目拨款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法律援助: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5.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 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6.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简称安置帮教,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7.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可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11种情形实施监督。

  8.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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