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日期:2021-02-03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审计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审计局2021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 鄂州市审计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七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鄂州市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开发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地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市政府部门、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各区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区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区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区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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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州市审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科、法规审理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离退休干部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40名;财政供养人数76名,其中:在职41名,退休人数35名。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21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着力三个方面实施审计监督:

  (一)抓服务,推进审计工作由注重依法审计向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并重转变。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审计,注重揭露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另一方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坚持把查处问题与促进发展、分析原因与推进改革、揭示风险与维护安全结合起来,坚持客观求实、审慎包容,严格区分、慎重对待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为我市“三城一化”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抓绩效,推进审计工作由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用得对不对向关注其用得好不好转变。一是要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安全性以及合法合规性,促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二是要加强对重大政府投资工程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和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确保每一项政策落到实处,每一笔公共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三)抓整改,推进审计工作由注重揭示问题向着力促进解决问题转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责任,对屡审屡犯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促进被审单位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问责。提升审计整改透明度,加大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的公开通报力度,促进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6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6.5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1.6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5.4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保障性预算增加。

  (二)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6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2.16万元,项目支出516.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5.4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保障性预算增加。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审计事务)、审计业务、其他审计事务支出、干部教育、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一般公用支出、福利费、购置费、教育经费、离退休人员福利费、离退休人员公务费、其他补助支出、其他项目支出、投资审计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68.16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556.53万元;上年结转11.63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040.5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902.93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902.0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0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137.6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二)项目支出516.00万元。主要安排为:

  1.146.0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

  2.37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8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00万元,下降82.3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8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37.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1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20.91万元。包括:

  1.货物类30万元。

  2.服务类90.91万元。

  3.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鄂州市审计局共有国有资产848.54万元。一是房屋面积3687.84平方米,价值628.29万元;二是车辆数量1辆,价值19.77万元;三是通用设备数量110个,价值174.00万元;四是家具数量151套(个),价值21.74万元;五是专用设备14个,价值4.74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16.00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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