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决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11-05

  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国家有关水务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市水务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水务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指导各地水务规划编制工作。

  2、负责提出全市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水务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提出上级下达我市和市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务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和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4、负责全市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跨区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鄂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指导、组织全市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主管全市河道、水库、湖泊、分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水务工作,指导市内河道湖库渠网的治理,保护、开发和利用,指导、组织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和实施水能资源规划编制,设计审查、建设监管、水库防汛调度等方面的工作。

  11、负责市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水事纠纷,指导、组织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务设施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

  12、负责全市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全市供水行业服务指标、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责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负责消防水门专用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提出供水水价调整意见。

  13、负责全市水务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务行业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市水务统计工作。

  14、编制全市污水处理规划、制定政策,指导、监督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与管理;增加河湖长制工作职能,负责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等职能,承担市推行河湖长制联席会及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水利部门局机关共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教育科、供排水管理科、规划与建设监督科、河湖长制科、水土保持与法规科、水资源与农村水利科、水寒灾害防御与河道湖泊科、水库与移民管理科、工会、离退休干部科。

  2.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共11家,水利和湖泊局为行政单位,附属单位10家为河道堤防保护中心、长港河管理处、樊口大闸管理处、磨刀矶节制闸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参公)、花马湖电排站、洋澜湖电排站、水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马龙狮子口管理处、石桥水库管理处。

  三、部门人员构成

  根据以上职责,水利部门局机关共设11个内设机构,局属10个二级单位。共计定编224人(行政编制26人;二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198人)。财政供养人数427人,其中在职211人,离休1人,退休 215人。

  第二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5996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50.29万元,占收入的436.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24.24万元,占收入的53.74%;上级补助收入4.6万元,占收入的0.01%;事业收入26万元,占收入的0.04%;其他收入105.37万元,占收入的0.18%。年初结转和结余1451.49万元,占收入的2.42%。

  (二)2020年部门决算总支出5932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4.16万元,占支出的7.46%。项目支出54900.32万元,占支出的92.54%。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教育支出2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39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43.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233.89万元、农林水支出26311.74万元、保障住房支出223.8万元、其他支出25111.37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10.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51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9.08万元,资本性支出32.92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59961.99万元。比上年决算70757.47万元减少10795.48万元,减少15.26%,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收入的减少。

  2020年部门决算总支出59961.99万元。比上年决算76643.03万元减少16681.04万元,减少21.76%,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支出的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59515.2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6150.29万元、上年结转1140.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2224.24万元。支出总决算59515.22万元。主要包括:教育支出2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43.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233.89万元、农林水支出26195.36万元、保障住房支出223.8万元、其他支出25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6841.14万元,比上年69610.99万元减少42768.85万元,减少61.44%。具体情况如下:

  (一)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2.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教育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65.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4.37万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4.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6.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及离退休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43.1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项)31.1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1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医疗保险缴纳。

  (四)农林水支出(类)26186.45万元。水利(款)26172.28万元,行政运行(水利)(项)685.68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799.51万元,水利工程建设(项)17608.19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377.2万元,水利执法监督(项)181.08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133.17万元,水质监测(项)40万元,水文测报(项)114.89万元,防汛(项)175.78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1740.09万元,其他水利支出(项)316.68万元;扶贫(款)14.17万元,行政运行(扶贫(项)14.1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223.8万元。住房改革支出(款)223.8万元,住房公积金(项)223.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4239.06万元,占决算总额的7.07%。其中:

  (一)人员经费3673.3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3218.2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981万元、津贴补贴196.34万元、奖金548.96万元、伙食补助费37.01万元、绩效工资389.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9.4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4.0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1.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34万元、住房公积金274.44万元、医疗费14.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5.0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11.64万元、退休费2.19万元、抚恤金66.14万元、生活补助28.94万元、 医疗费补助4.71万元、奖励金335.4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3万元。

  (二)公用经费565.7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0.61万元、印刷费9.45万元、咨询费2.99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2.8万元、电费23.15万元、邮电费18.08万元、物业管理费5.69万元、差旅费11.79万元、维修(护)费28.4万元、租赁费0.63万元、培训费22.12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专用燃料费0.04万元、劳务费125.68万元、 委托业务费15.68万元、工会经费57.83万元、福利费149.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1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0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9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14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7.56万元增加了7.31万元,增加8.34%。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增加了运行经费开支。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 13 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 2辆、其他用车 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 台(套)。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召开了财务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市水利和湖泊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财务科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从各科室抽调3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明确各级工作职责。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相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2.组织过程

  一是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对项目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二是领导小组赴各项目区进行了实地检查,查看工程质量安全的同时,对财务账目进行了核查,并与项目法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三是根据检查记录情况,进行了汇总整理。

  3.分析评价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审查账目、实地考察验证、座谈交流等方式,对照上报的绩效目标,认真对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规划编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根据相关的中央资金下达文件及各项目实施进度,我局对下达的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能够及时分解和拨付至各项目主体实施单位,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基本完成了2019年上报的绩效目标。其中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水库维修养护、三个重点县的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河湖水系连通项目由于实施过程中难度较大尚未完成工程验收。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区域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区域环境、人居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作用和长远影响。同时增强了群众应对洪涝灾害的防御、避灾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洪涝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防汛抗旱安全运行,资金投入成效较明显,整体效果很好,社会效益巨大。另一方面,尚未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下一步将按照计划的工作方案尽快完成。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对资金使用的绩效自评,主要得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

  1.提前做好组织计划工作。首先对绩效评价的相关工作形成一个全面性、整体性的认识;在开展评价工作前,对即将开展的工作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前期调研,充分认识其项目的特点。同时,要召开专题会对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及工作要点进行阐述和部署。

  2.加强对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构建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评价目的、主要依据、评价对象和内容、评价指标和标准、工作要求等作出具体论述,明确工作中时间安排、评价指标体系、问卷调查相关事项,对评价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评价水平,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专业性和顺畅度。

  3.加大指标现场查验的工作力度。绩效评价受时间、成本所限,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需通过抽样调查实现认识总体特征的目的。抽样方式应在随机基础上,兼顾样本的代表性。现场数据的核查必须认真负责,应尽可能收集更多的信息,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科学。

  同时绩效自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定的问题:1、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2、强化绩效指标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3、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9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4.87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4.11万元,比上年6.46万元增加17.65万元,下降36.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上升0%。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1.35万元,比上年2.26万元减少0.91万元,下降40.27%。主要原因:控制了接待次数。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8批次,共计184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7万元,比上年4.2万元增加18.5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上升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7万元,比上年增加18.57万元,增加442.14%,主要原因: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列入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 13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2224.24万元,支出合计32255.6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9、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督,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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