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决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11-12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鄂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州办文〔2019〕27号)精神,设立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鄂州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市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 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实施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市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市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共设14个科室:(一)办公室。(二)人事教育科(宣传科)。(三)财务科。(四)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五)健康鄂州建设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六)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七)医政医管科(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动员办公室)。(八)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九)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十一)老龄健康科。(十二)中医科。(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十四)行政审批科。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等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2020年部门决算单位包括: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计生服务站)、市三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市公立医院事务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卫生界学会办公室、市血吸虫病防治所、市计划生育协会、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精神卫生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20年部门编制2398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工勤编制5人、参公事业编制24人、事业编制2329人;2020年部门在职人数3291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41人、参公管理在职人员20人、非参公事业在职人员775人,离休人员2人,经费自理在职人员2453人。

  第二部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76118.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60.50万元,占收入的22.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97万元,占收入的0.11%;上级补助收入577.72万元,占收入的0.33%;事业收入101464.91万元,占收入的57.61%;其他收入23226.57万元,占收入的13.19%;上年结转10595.93 万元,占收入的6.02%。

  (二)2020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7611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43.71万元,占支出的66.63%。项目支出31403.33万元,占支出的17.83%。年末结转结余27371.56万元,占支出的15.54%。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万元、教育支出16.0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8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051.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72万元、其他支出2.4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6510.7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1987.91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754.13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92.67万元、资本性支出8201.54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65522.67万元(不含上年结转)。比上年决算增加62719.98万元,增加61.01%,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投入增加。

  2020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48747.04万元(不含结转下年)。比上年决算增加56248.82万元,增加60.81%,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50814.0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0060.5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2.97万元、上年结转10560.61万元。支出总决算50814.0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万元、教育支出16.0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0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765.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72万元、结转下年10355.3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40287.59万元,比上年增加 27091.00万元,增加205.29%。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出差及伙食补助。

  (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16.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干部教育培训。比2019年减少5.67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74.2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休人员工资以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2019年减少11.4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在职人员减少。

  2.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1.66万元,比2019年增加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中医医院新增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1996.1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单位工作开支。比2019年增加867.36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部门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上涨。

  2.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中医(民族)医院(项)、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6132.57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运行。比2019年增加2945.44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立医院新增人力、检验、材料等各项成本。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1680.3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比2019年减少156.5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4.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卫生监督机构(项)、精神卫生机构(项)、应急救治机构(项)、采供血机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8169.74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相关开支。比2019年增加22908.82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投入增加。

  5、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4.49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等项目。比2019年减少8.3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压缩一般性项目性支出。

  6、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计划生育服务(项)、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190.6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方面。比2019年减少22.5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

  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46.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保缴费支出。比2019年减少10.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底预交了次年第一季度医保,导致2020年账面支出比上年减少。

  8.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399.87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感染者门诊、住院等方面开支。比2019年增加399.87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要求,新冠肺炎患者门诊、住院、外购药品等支出由财政负担。

  9.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18.83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委人员及项目开支。比2019年减少45.7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减少老龄委相关工作开支。

  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906.9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作开支。比2019年增加327.15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单位其他业务开支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02.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比2019年减少45.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9228.86万元,占决算总额的5.24 %。其中:

  (一)人员经费4461.82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4080.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1.7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4767.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67.0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297.98万元,上涨916.3%。主要原因是:市中心医院等单位将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材料费、委托第三方检测费纳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范围。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其他用车2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90台(套)。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总体完成度较高,基本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财政资金使用进度较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由于项目绩效评价资金量大、项目数多的原因,下面,就以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中央财政下达我市2020年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补助资金642万元(鄂财社发〔2019〕85号、鄂财社发〔2019〕85号);按照2014年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基本运行补助规范为一般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14〕16)文件精神,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84万元列入一般转移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性达到指标要求。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0年全年,市财政已拨付中央及省级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补偿资金826万元,分别拨付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开发区和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基本药物补偿资金分别为184.23万元、178.36万元、202.33万元、71.58万元、84.35万元和105.15万元。各单位均开展辖区内基药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基药补助拨付的依据。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每年由市卫生健康委提出预拨方案,由财政部门预拨给项目单位,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年终,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财政局按各区、开发区和社管办对本辖区的基本药物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结算资金。所有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一是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实现全覆盖。全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在省基本药物平台集中采购、配送、入库和网上结算。2020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配送率99%,达到省级规定要求;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平均入库率99 %,达到省级规定要求。二是执行“两票制”全覆盖。按照“从药品生产企业到药品配送企业开一次发票,从药品配送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的工作要求,我市所有政府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行药品配送“两票制”。三是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全覆盖。全市所有公立医院严格执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四是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覆盖。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实行所有药品价格平进平出,不加一分钱进行销售。

  2.项目效益指标和满意度完成情况。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全覆盖有效减轻了群众的就医负担,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达到省级相关规定。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鄂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州财社发〔2015〕243号)文件,文件明确考核原则、考核对象、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应用和工作要求。市卫健委根据国家和省基药政策的调整,对部分指标进行优化。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负责监督各区卫健局、开发区社发局、市社管办落实绩效考核;各区卫健局、开发区社发局、市社管办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负责对所辖区域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科学分配补助资金。按照各区、开发区和市社管办辖区的服务人口数、财力状况、系数和分配数,合理确定各区、开发区和市社管办的基药补助资金分配额度,并实行“先预拨,后考核结算”的方式,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财政局每年督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拨付严格挂钩。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根据国家和省市基药文件精神,加强市级督查各区、开发区和市社管办贯彻落实基药绩效考核;根据机构改革的变化,及时调整绩效考核的对象,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落实。绩效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公开。按照基药绩效考核办法的文件要求,绩效考核结果与基药补助资金的拨付挂钩。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23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692.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42.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3.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40.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6.52%。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62.17万元,比上年减少 2.11万元,下降3.2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6.5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上年市疾控中心1人到德国交流学习,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3万元,比上年增加6.13万元,上升11.37%,主要原因:新增公务用车11台,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2.15万元,比上年减少1.65万元,下降43.51%。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共40批次,共计 281人。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92.97万元,上年结转10.7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71.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5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消洗站、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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