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委政法委 日期:2021-02-05

鄂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七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八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九部分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查制度。

  (2)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联动处置。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全市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4)负责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5)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协调督导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政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政策中出现的重大争议事项。协调督导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6)落实市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市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组织研究法治鄂州建设重大问题和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深化政法改革。协助开展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工作。

  (7)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新媒体建设和宣传工作。

  (8)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9)指导各区党委政法委工作。

  (10)代管市法学会。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政法委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调研科、干部科、执法监督科、政治安全科、维稳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法治科及事业单位市网格管理服务中心,代管市法学会,挂牌市护路办、市扫黑办。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仅由市委政法委本级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21年市委政法委编制人数31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事业编制6名;财政供养人数38名,其中:在职28名,退休人数10名。

  第二部分  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常态化学习检查考核内容。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构建维护政治安全坚固防线,高度重视化解“疫后综合症”。坚持多元化解矛盾,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成访之前。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督办,推进“千案化解”专项行动。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全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和考评督导机制,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统筹作用和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立体化、智能化、社会化、实战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加强政法智能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网格化、“雪亮工程”等基层基础建设,统筹推进“多网合一”。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引导广大干警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5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5.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6万元;上年结转68.1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04.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增加职能、划转新增人员、奖励工资纳入预算、提高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预算标准;二是新增市政法智能化建设专项经费和市综治中心专项工作经费,省级拨款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收入总数。

  (二)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5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46万元,项目支出773.1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04.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增加职能、划转新增人员、奖励工资纳入预算、提高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预算标准;二是新增市政法智能化建设专项经费和市综治中心专项工作经费,省级拨款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支出总数。

  1、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9.65万元,教育支出3.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67万元。

  2、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99.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8.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4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8.15万元,资本性支出18.86万元。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23.65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255.46万元;上年结转68.19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686.4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99.31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599.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日常公用支出87.15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教育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37.19万元。主要安排为:

  (1)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平安鄂州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网格化建设和开展平安创建等系列平安建设(综治)工作。

  (2)市法治专项工作经费8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指导协调维护政治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参与重大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3)法学会专项经费25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制定法学研究的规划和计划,开展法治实践,创建法治实践基地,建立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治文化、平安建设、法学研究等五个阵地,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创新,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组织评选和表彰杰出法学家和优秀法学成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开展对外法学交流等相关法学工作。

  (4)鄂州市司法救助资金18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拨款100万元,省级补助拨款86万元;上年结转68.19万元。一方面主要为实现司法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相关规定要求,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资助,帮助摆脱生活困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的司法救助工作;另一方面主要通过专项审批方式用于道路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等案件中确需救助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

  (5)市直行业调处专项资金78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物业纠纷、医疗纠纷、保险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纠纷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6)鄂州市铁路护路专项工作经费21万元。主要用于铁路沿线地方有关部门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经费,以及开展铁路沿线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平安创建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铁护护路培训、联防队员装备购置、维修、信息化建设、爱路护路宣传等工作。

  (7)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经费130万元,其中市级补助拨款80万元,省级补助拨款5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开展遏制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治安乱点,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优化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8)市政法智能化建设专项经费40万元。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坚持整体规划、同步推进、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深度应用、安全可靠,充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ZF801网、综治视联网等网络,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新形势下信息化建设的水平,推动政法信息化、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维稳力量、加强法治监管,建设重点是“一张大网”:政法综合信息网;“两大平台”:应急指挥平台、维稳情报信息平台;“三大中心”:“政法云”大数据中心、政法舆情监测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四大体系”: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政法业务支撑体系、政法便民为民服务体系、安全运维体系;努力把政法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成平安建设的核心战斗力,为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9)市综治中心专项工作经费103万元。主要用于协调、指导、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推动综治信息化建设工作,建设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开展综治信息化应用培训,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逐步实现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等;整合网格管理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信息中心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功能,推动实体化、一体化运行。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控制出国组团申报,本年未编报“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支出。本年度本单位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勤俭节约。本年度本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左右,750人次左右,共6万元左右;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改革制度,继续维持保有一辆由财政拨款补助开支运行维护的应急公务用车的规定。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公车管理平台要求,将委仅有1辆公车划转到公车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使用。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委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第七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7.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教育经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1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88.40万元。包括:

  1、货物类36.26万元。其中:办公家具9万元;电脑打印设备22.01万元;空调设备5.25万元。

  2、服务类52.14万元。其中:印刷出版27.56万元,一般会议6.52万元,其他消耗用品18.06万元。

  3、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委办公用房为政府大楼统一分配安排,无房屋资产;本年度本单位资产总计83.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47.27万元,非流动资产净值36.65万元。流动资产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46.77万元和其它应收款0.5万元。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净值36.6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净值13.79万元,家具用具(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净值22.40万元,无形资产(软件)净值0.46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55.46万元。涉及9个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合计637.19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在预算执行中,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跟踪监控,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对部分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的基础上实施跟踪监控。三是在预算编制中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通过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

  第八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2、法治建设: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治国方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民推进和深化法治湖北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司法救助: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通过救助案件当事人的特殊困难,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问题,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资助,帮助摆脱生活困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的司法救助工作。

  第九部分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1、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附表一)

  2、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附表二)

  3、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附表三)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附表四)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表五)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表六)

  7、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表七)

  8、2021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附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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