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决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11-15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管理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8、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7、承担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人事教育科、宣传教育与科技信息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等13个内设机构。

  下设鄂州市防震减灾中心、鄂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鄂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等三个二级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其中鄂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鄂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与局机关本级为同一会计主体。

  2、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2020年部门决算的编制包括鄂州市应急管理局本级、直属 3 家二级决算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具体单位如下:

  1、鄂州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含二级单位鄂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鄂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2、鄂州市防震减灾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2名,实有人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1人,待编5人、退休人员10人。鄂州市防震减灾中心核定编制6名,在编人员2人。鄂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核定编制15名,在编人员12人。鄂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核定编制数4名,在编人员2人。

  第二部分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19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0.51万元,占收入的83.1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万元,占收入的0.68%。其他收入7.02万元,占收入的0.32%。上年结转347.78万元,占收入的15.88%。

  (二)2020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15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27万元,占支出的50.91%。项目支出1059.79万元,占支出的49.91%。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8万元,用于保障单位信息化运行维护;教育支出3.45万元,用于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6万元,用于局行政人员及所属单位事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及退休人员福利待遇;卫生健康支出75.38万元,其中:32.24万元用于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3.14万元用于局行政人员及所属单位事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城乡社区支出46.17万元,用于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及支付上年购置城市排水防涝设备质保金;农林水支出349.67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储备及防汛抢险救灾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2.62万元,用于局行政人员及所属单位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42.3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职能工作支出;其他支出7.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099.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74.43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福利、交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支出124.84万元,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59.79万元(其中:用于单位信息化运行维护11.48万元;用于全市新冠肺炎隔离点床上用品采购32.24万元;用于单位文明城市建设及排水防涝设备质保金等46.17万元;用于防汛物资储备及防汛抢险救灾349.67万元;用于安全生产监管、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运输、地震灾害监测预警、地震台运行与维护、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等620.23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190.31万元,比2019年决算2608.39万元减少418.08万元,下降16.03%。主要原因是为应对 2019 年突发防汛应急任务,中央下达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30万元,市政府追加了城市排水防涝设备购置费项目271.5万元,本年无此项目经费;

  2020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159.07万元。比2019年决算2137.72万元增加21.3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146.7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820.51万元、上年结转 31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5万元。支出总决算2115.4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9.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6.1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069.31万元,比2019年1897.39万元增加171.92万元,增长9.06%,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成本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48万元,用于单位信息化运行维护;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3.45万元,用于单位职工教育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41万元,用于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86万元,用于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32.24万元,用于购置全市新冠肺炎隔离点床上用品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6.52万元,用于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16.78万元,用于市防汛物资储备仓库租金及防汛沙石料封仓等支出;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132.9万元,用于全市防汛抢险救灾及防汛物资储备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2.62万元,用于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56.29万元,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75万元,用于防汛指挥部工作经费;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141.21万元,用于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以及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租赁、救援装备设备运行维护、货物调运费等经费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77.47万元,用于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管、危险化学品监管、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执法、执法装备、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矛盾调处、执法人员培训、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生产基础(项)13万元,用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及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136.17万元,用于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应急救援、应急值班、值守、应急宣传教育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143.45万元,用于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奖补及单兵设备购置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19.73万元,用于保障所属事业单位防震减灾中心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10.7万元,用于地震灾害监测预警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55.77万元,用于地震灾害防治等经费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39.2万元,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1070.2万元,占决算总额的51.72%。其中:

  (一)人员经费974.43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958.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95.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7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1万元,降低20.11%。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压减 20%一般性支出。

  支出中包含办公费6.68万元、印刷费3.88万元、水电费5.14万元、邮电费2.39万元、差旅费5.33万元、维修(护)费2.86万元、会议费0.20元、培训费4.43万元、公务接待1.17万元、劳务费0.11万元、 委托业务费0.24万元、工会经费15.84万元、福利费13.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万元、其他交通费26.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主要说明部门及单位房屋、车辆、专用设备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排水抢险车4辆。

  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市应急管理局全面开展 2020 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涉及项目5个,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463.89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3.77%。总体上看,市应急管理局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设定科学,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较为显著,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8万元,上年结余6.41万元,执行数为115.84万元,完成预算93.11%。主要产出和效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稳步推进三年行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的执行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项目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的执行能力,使项目效益发挥最大化。

  附件:《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绩效自评表》

  2、安全技术考核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20年,我市共组织“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 3992 人,考试 183 场,参加取证考试 3889人,发证 3463人,参加培训、考试及取证人员均创历史新高,顺利完成2020年度“三项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超额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全年无因特种作业人员无证、违规操作导致的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重大火灾事故等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事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的执行能力,使项目效益发挥最大化。

  附件:《2020年度安全技术考核项目绩效自评表》

  3、应急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36.17万元,完成预算90.78%。主要产出和效益:成立市级专项应急委员会,进一步理顺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预案修编,及时更新应急队伍数据库,对全市应急救援队伍、物资等数据库进行了收集、补充和更新,充实救援力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的执行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项目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的执行能力,使项目效益发挥最大化。

  附件:《2020年度应急管理项目绩效自评表》

  4、综合防灾减灾救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4万元,执行数为133.71万元,完成预算99.78%。主要产出和效益:提升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和治理能力,完善应急预案,2020年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险情,重要江河堤防无一决口、水库无一垮坝、群众无一伤亡,未发生人员伤亡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森林防火形势总体平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的执行能力,使项目效益发挥最大化。

  附件:《2020年度综合防灾减灾救灾项目绩效自评表》

  5、防震减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48万元,执行数为42.4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在电视、报纸、电台广播等媒体刊登地震科普知识专栏,开展各类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宣传教育更加普及,市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提升。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部门坚持“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绩效信息适时跟踪,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完善项目管理措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07.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52.9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4.28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87.9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3.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7.9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67.69%。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1.97万元,比2019年71.51减少59.54万元,下降83.2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8.7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1.25万元,比2019年1.83万元减少0.58万元,下降31.69 %。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共22批次,共计160人。主要是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巡查、督导、检查和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及友邻市应急管理系统交流工作等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72万元,比2019年60.89万元减少50.1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41.6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无新增公务用车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2万元,比2019年19.21万元减少8.49万元,下降44.2%,主要原因是2020年划拨两台应急保障用车到机关事务局。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2台,其中1台为应急保障用车,1台为执法执勤用车。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46.17万元,用于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及支付上年购置城市排水防涝设备质保金。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管理机构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离退休人员的其他支出。

  十、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省财政厅核定部门的公费医疗等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省财政厅核定部门的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人员公费医疗支出。

  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反映应急管理事务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4.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5.应急管理(项):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6.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反应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指根据自1998年停止实物分房后,对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生产的结余资金。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部门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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