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委托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3、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的计划购买国债。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6、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7、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5人,实有28人(其中:在职在(待)编14人,聘用7人,退休7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21年公积金业务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新增公积金归集额10亿元,新增个人住房贷款6.5亿元,实现增值收益500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以下。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推进制度扩面,切实提升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继续实施“扩面工程”行动计划,在“三制”职工缴存建制(合同制、聘用制、派遣制)、坚持“三个面向”(面向新市民、乡镇、社区干部)扩面挖掘潜力,不断扩大制度覆盖面,让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人群。
二是着眼保障民生,不断创新业务举措,满足职工多层次住房消费需求。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业务政策,建立满足多层次需求的普惠性使用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职工的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基本贷款条件的,做到应贷尽贷,全面落实全国性异地贷款政策,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全国性通贷政策的实现。
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资金统筹机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资金保障效益。拓展融资平台,扩大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在职工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的保障作用。
四是借力信息技术,完善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公积金”。抓住5G技术普及机遇,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区块链技术,加快推进智慧公积金“e心办”云平台上线运行,加速线上业务场景对线下业务的替代,促进公积金信息化系统向人工智能的迭代升级。积极加快与大数据中心、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合作银行等部门大数据深度互联和智能共享。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1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5.7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02.98万元,罚没收入112.78万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万元。由于2020年预算追加预算金额125.1万元,今年预算比2020年预算增加153.1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度预算新增加了在编人员1名,增加了非税收入拨款。
(二)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98万元,项目支出462.78万元。基本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43.4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109.68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调入了1名人员;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增加了非税收入。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职工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15.76万元,其中:当年预算815.76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52.9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05.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障费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和离退休人员的相关费用。
2.公用经费47.62万元,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公积金中心日常办公支出。
(二)项目支出462.78万元。主要安排为:
1.22.6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内部保障专项经费。
2. 204.6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系统运行维护费。
3.122.7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扩面及便民服务设施费。
4.112.78万元,主要是2019年财政补拨资金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4万元,下降77.2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了0.6万元,主要原因:要做好2021年发生公务接待的准备。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了4万元。由于:2020年将公务调拨到机关事务中心,我中心不列支公车费用。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该项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3.32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4万元、水电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燃料费2万元、工会经费4.26万元、福利费5.33万元、其他福利费用6.72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1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15.47万元。包括:
货物类22.66万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22.66万元。
服务类92.81万元,其中:邮电费41.81万元,委托业务费41万元,印刷费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年末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390850.5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347930.59万元。公积金中心有自建办公楼一栋,带厨房面积共5096平方米,公积金中心实际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约2000平方米,应急公务车辆0辆,固定资产1622.68万元,无形资产641.61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545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372.64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0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完善管理机制,二是对绩效运行进行监控管理,三是全面对绩效进行自评,四是加大绩效公开力度。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维护费205万元。年度目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分为数量指标12329热线接听席位等于2位、短信服务数量≥467万条,质量指标含电话接通率、住房公积金数据备份情况;时效指标平均处理时长≤25秒;平均等待时长≤25秒,社会效益指标业务办理时间缩短率≥50%;实时到账率≥50%,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5%;使用人员满意度≥95%。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含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14. 住房公积金管理:是指为了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安全高效运行,法律规定的管理机构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则,安全运用住房公积金,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