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预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2-10

  鄂州市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省红十字会制定的各项工作方针、政策。

  2、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研究制定全市红十字会工作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和行业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3、开展救援、救护、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募捐,接受国内外捐赠,依法做好募捐款物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应急救护培训和防灾避险应急演练,在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中,实施救援和救助。

  4、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参与推动无偿献血、艾滋病防治和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与移植的动员、宣传、组织工作;推动人体遗体与器官捐献工作。

  5、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和社区红十字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全力打造红十字公益品牌。

  6、加强红十字运动宣传与传播,创新红十字知识宣传方式,提高红十字公信力和感召力。

  7、在省红十字会支持下,做好博爱家园建设和社区红十字组织建设工作。

  8、做好湖北省红十字会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中心管理运行工作,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

  9、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和“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扶贫帮困工作。

  10、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审计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鄂州市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

  鄂州市红十字会本级

  2.鄂州市红十字会内设机构有:

  (1)办公室(挂监事会工作部牌子)

  负责理事会、监事会、执委会和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件收发、会务、信息、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档案、人事、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对口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红十字会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依法接受和管理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负责监督理事会、执委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负责监督理事会、执委会执行有关决议情况;负责对财务收支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负责指导和监督基层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

  (2)业务工作部

  开展“三救”(救灾、救护、救助)、“三献”(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基层组织建设与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开展人道资源动员工作;负责省市共建的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中心运营有关工作。公益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

  3.部门人员构成

  2022年年末我会人员编制数6个,实有体制内人员7名,退休人员1名。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附表2):2023年本年收入预计为 174.96 万元,比上年增加64.72 万元,增长5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74.9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5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上年结余结转收入 18.57 万,其他收入 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新招录了4名公务员,人员增加导致。

  2.预算支出情况(附表3):2023年本年支出 218.53万元,比上年增加108.29 万元,增长98 % 。其中:基本支出 125.96万元,占总支出的57.64 %;项目支出 92.57 万元,占总支出的 42.36%。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3.69 万元,占本年支出 79.48 %;医疗卫生支出10.79 万元,占本年支出 4.94%;住房保障支出9.05万元,占本年支出4.14%,其他支出25万元,占本年支出11.44%。

  支出增加原因:本年度人员新增了4名,相应的人员经费及运行经费导致增加,新增了体验中心的运营及维护经费20万元,上年省会项目没有执行完毕,结转资金18.57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导致本年预算支出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附表6公用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 16.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7 万元,增长59.52 %。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了。其中,办公 费 4.08万元,,电费 1万元,邮电费0.5 万元,差旅费 0.6 万元,维修(护)费0.2 万元,公务接待费0.2 万元,工会经费 1.81 万元,福利费 2.51万元,其他交通费 4.57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8 万元,税金及附加,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附表7)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 0.2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5万元,增长33.33 %,主要原因是 湖北省红十字会强化了督导检查指导工作安排。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 0.2万元,比上年增加0.05 万元,增长33.33 %,主要原因是 湖北省红十字会强化了督导检查指导工作安排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的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

  3.因公出国出(境)费 0 万元,比上年比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是 : 无此项支出 。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3年我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3.7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0%,预算增加主要原因: 新增人员需要购置办公桌椅及办公设备。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 3.78万元,0;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0;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2022年末固定原值资产总额52.117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0.1531万元,通用设备19.597万元。办公家具2.367万元

  预计2023年本部门新增资产情况:3.74万元

  2023年本部门计划处置资产情况:16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项目名称:红十字工作经费:

  项目建设内容

  (1)“三救三献”----三救:救援、救护、救灾,三献:献血、献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2)基层组织建设:建设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组建社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活动,普及健康知识。针对社区特困群体,开展人道志愿服务,传播红十字运动知识,参与社区社会治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促进我市基层红十字事业的发展(3)志愿服务:是一项由红十字志愿服务基地倡导,主要针对本市困难群体的志愿公益项目,扩大红十字人道主义的影响力。(4)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成立学校红十字会并持续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科普进校园、应急救护进学校、开学第一课等形式活动;建立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示范基地,推动落实红十字人道理念更好融入德智体美劳教育、探索立德树人新途径。

  项目预算情况:

  1)三救三献

  组织开展“三献”宣传活动,完成采集造血干细胞血样,做好造血干细胞志愿者回访和服务工作,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咨询、接待、联系工作;支持红十字救援队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演练,提升人道救助能力,制定重特大灾害应急人道资源动员预案,及时救灾救助。预计费用15万元

  2)志愿服务

  建设具有红十字特色的4个公益志愿服务项目,预计费用3万元

  3)基层组织建设

  建立和开展乡镇、学校、企业、机关更多基层红十字组织,预计费用8万元

  4)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成立学校红十字会并持续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科普进校园、应急救护进学校、开学第一课等形式活动;建立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示范基地,推动落实红十字人道理念更好融入德智体美劳教育、探索立德树人新途径。预计经费3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九项职责,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保持和增强红十字会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做好核心业务,夯实基层基础,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推进我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成本指标:三救三献15万元,志愿服务3万元,基层组织建设8万元,红十字青少年工作3万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1)三救三献: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应急救护培训(群众性的)15000人次,红十字救护员2700人,宣传动员义务献血6000人次造血干细胞采样120人次,签订器官捐献志愿书200份;2)志愿服务200场次,受益20000人次,3)基层组织建设达到80个,其中新建社区红十字服务站3个,新增红十字志愿者3000人4)成立学校红十字会并持续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科普进校园、应急救护进学校、开学第一课等形式活动;建立鄂州职业大学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示范基地,推动落实红十字人道理念更好融入德智体美劳教育、探索立德树人新途径。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媒体报道、报刊发表提高公众认知度。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10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非税收入及经营收入及支出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湖北省红十字会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湖北省红十字会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的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的项目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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