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预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2-10

  鄂州市司法行政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区政府和相关市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有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拟由市政府批准的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工作。

  7.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12348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2.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13.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统一战线、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保密等主体责任。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由市司法局本级、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组成,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未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市公证处为自收自支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局机关内设科室有14个,分别是: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科、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立法科、律师工作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科技信息科、政治部、离退休干部科。

  本部门有司法行政编、参公事业编和公益二类事业编,编制人数51名;财政供养人数81人,在职人数43人,其中:行政人员38人(含市领导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数38人。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收入预计为1937.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373.24万元,增长23.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5.6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71.67万。

  收入增加原因:本年新增“鄂州仲裁委开办及业务经费”项目和“鄂州市司法局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项目”,另外,本年将上年结转项目重新纳入预算,上年预算中不含结转预算,所以本年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本年支出1937.34万元,比上年增加373.24万元,增长23.86% 。其中:基本支出1210.67万元,占总支出的62.5%;项目支出726.67万元,占总支出的37.5%。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本年支出0.05%;公共安全支出1548.34万元,占总支出的79.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14万元,占本年支出11%;卫生健康支出95.08万元,占本年支出4.91%;住房保障支出79.79万元,占本年支出4.12%。

  支出增加原因:本年新增“鄂州仲裁委开办及业务经费”项目和“鄂州市司法局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项目”,又将上年结转项目重新纳入支出预算,因此项目支出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56.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5万元,增长3.8%。增加原因主要是:因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的变化导致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类项目的相应增加。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3.6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3.2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会议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租赁费2万元,劳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17.8万元,福利费26.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35.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1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公车购置计划,因此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比上年减少20万元。增加变化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7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主要原因:本年无公车购置计划,没有列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因此公务用车购置费用预算比上年减少。

  3.因公出国出(境)费 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3年我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12.0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7%,预算增加主要原因:因仲裁委的成立,需购置办公设备、家具和业务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因此政府采购预算增加。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44.21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67.87万元,主要印刷费、业务服务平台信息系统等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鄂州市司法行政部门办公大楼坐落于鄂州市滨湖南路25号,占地面积约400余平方米,共12层,总建筑面积4437.09平方米,总使用面积2058平方米,其中:1楼为鄂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市民提供法律援助、行政复议与应诉和公证等法律服务办理业务。5楼为市公证处所有,建筑面积378.83平方米。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司法局本级合处办公。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现有公车2辆,其中执法车辆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预计2023年本部门新增资产情况:2023年我单位列入预算的办公设备购置费用为44.21万元,本年预计新增资产44.21万元。

  2023年本部门计划处置资产情况:2023年本单位计划处置一批不能正常使用且达到报废标准的资产,以及按办公电脑国产化要求处置单位非国产电脑一批,预计账面价值合计34.9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37.34万元。所有项目均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顺利完成2023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工作。

  法律顾问管理工作项目作为重点项目,2023年该项目预算金额9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绩效目标设置为:通过推行(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从而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法治鄂州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通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化解,解决改革发展中产生的社会矛盾和法律问题,解决好涉法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通过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预防化解政府依法行政风险;通过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通过组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国家输送法律职业人才。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全市366个村(社区)均聘用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全年开展法律服务场次≥3000场次,由各乡镇街按照市级及其区级文件精神执行,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矛盾纠纷调解等,定期服务与及时服务相结合;法律顾问制度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学校、医疗机构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监督检查次数≥2次,对全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落实情况进行1次监督检查,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查不少于1次;开展市政府合同、文件等合法性审查件次≥30件次,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开展法律审查工作,并出具法律意见;开展律师调解工作案件数≥30件,律师调解员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律协调解中心)值班,组织开展案件调解;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次数≥25人次,律师按要求,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党建指导员选派人数≥6人次,市直所合计选派3名,各区各派1名,合计6名;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次,每年在司法部部署安排和省司法厅工作要求下,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质量指标:法律顾问工作零投诉、零上访、零应诉达到100%,无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投诉、上访、应诉等问题;

  3、时效指标:合法性审查及时高效度达100%,接到市政府合法性审查工作后,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

  4、成本指标:全年预算执行率≤100%,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预算,不超标;

  (二)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80%,增强村(社区)群众法治获得感,全面提升群众满意率;

  2、可持续影响指标:主流媒体报道次数≥5次,在鄂州日报、湖北日报、鄂州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宣传报道法律顾问工作不少于5篇次;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律师、律师事务所对我市律师工作满意度达90%以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包括基本拨款收入和项目拨款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法律援助: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5.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6.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简称安置帮教,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7.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可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11种情形实施监督。

  8.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9、人员类项目: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10、运转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包括各部门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11、特定目标类项目: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除人员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外,其他预算项目作为特定目标类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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