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预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2-10

  中共鄂州市纪委 鄂州市监察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及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区(开发区)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关系在地方的中央、省在鄂州单位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述;保障党员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7.负责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负责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线索的处置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市委巡查机构和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市属企业和市管正县级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1.市委巡察办主要职能。承担本级巡察工作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传达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任免、监督和管理;对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巡察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等。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以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统领,及时有效开展政治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政治监督。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线,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政治监督带动日常监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以保障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发展是中心工作,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党风政风环境,为鄂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

  3.以一刻不停的韧劲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的厌倦情绪,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永远吹冲锋号,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不断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4.以辩证思维提升不想腐的思想觉悟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体现了内因和外因、自律和他律的辩证关系:不敢腐是前提,为“不能”“不想”创造条件;不能腐是关键,巩固“不敢”“不想”的成果;不想腐是根本,实现“不敢”“不能”的升华。要科学把握“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关系,不断提升觉悟,从灵魂深处认识腐败造成的危害,降低腐败问题发生几率,推进“好正实优”清廉鄂州建设。

  5.以系统思维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衔接贯通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以巡察监督带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同。

  6.以改革创新思维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班子需要新气象新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准确把握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以改革破解难题,以创新激发活力,以自身过硬带动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提升。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纪委为一级预算单位,直属二级单位为市廉政教育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查调查协调指挥室(追逃追赃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一至第三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派驻机构: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出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二)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201名,其中:在职169名;退休人数41名。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26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65.6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204.08万元,增长2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基地(市留置中心)改扩建项目增加2000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26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8.18万元,项目支出600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204.08万元,增长27.3%,增长的主要原因执法办案基地(市留置中心)改扩建项目增加200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干部教育、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等。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一般公用支出、福利费、教育经费、离退休人员福利费、离退休人员公务费、其他项目支出等。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265.68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258.18万元,占总支出的41.5%。其中:

  (1)人员经费3448.4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79.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0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奖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公用经费809.76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培训费等。

  2.项目支出6007.5万元,占总支出的58.5%,其中:

  (1)880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察委综合口及办案口纪检监察事务。

  (2)306万元,主要用于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运行维护。

  (3)475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工作。

  (4)346.5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

  (5)400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基地(市留置中心)改扩建。

  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39.1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7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8%、卫生健康支出343.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3%、住房保障支出290.6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9%。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09.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92万元,增长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10人,公用经费也随之增加。其中:办公费50万元、印刷费30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80万元、维修(护)费40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48.44万元、福利费153.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6.8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8.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22年预算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无变化,原因是公务用车统一交由机关服务中心管理。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3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589.5万元,比上年增长53.9%,增加1606.5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基地(市留置中心)改扩建项目增加增加政府采购指标1800万元。其中:

  1.货物类455万元。包含办公家具、打印机、保密设备、复印机、影像设备、计算机、其他网络设备、其他消耗用品等。

  2.服务类334.5万元。包含印刷费、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办案人员食堂外包费用、巡察组集中驻点住宿服务、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保安外包服务费等。

  3.工程类3800万元。包含执法办案基地(市留置中心)改扩建。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与专用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6007.5万元。

  (一)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运行维护费306万元,保证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正常运转,保障执纪办案需求和反腐倡廉教育需求。

  (二)市纪委监察委综合口及办案口纪检监察事务880万元。严惩腐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廉洁鄂州”建设、优化政治生态。促进规范执纪办案行为,充分履行纪检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发挥惩贪治腐排头兵作用。同时,根据中纪委、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要求,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干部教育培训部署,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制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制定自办培训与委托办班详细培训方案,按要求完成中纪委、省纪委上级调训,认真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职责,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证。鄂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将以廉洁新春行、“宣教月”“十进十建”活动为抓手,广泛、深入地宣传好党规党纪,讲活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好故事,一体推进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

  (三)巡察工作346.5万元。完成市委交办的3轮常规巡察及巡察整改,专项巡察等工作。

  (四)情报化工作475万元。以省纪委信息化工作为支撑,推动信息技术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提升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办案,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执法办案基地(市留置中心)改扩建4000万元。集纪委监察案件管理、视频会议、信息处理、智慧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具有前瞻性、综合性的用房,符合省纪委监委提出的办案场所实现现代化、科学化、标准化、多功能的建设要求。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年,非税收入征收预计完成400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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