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预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2-10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市承担的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配合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督办案件和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未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美丽鄂州。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市生态环境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科、人事教育科、法规科、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环境科、固废与核辐射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下属3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鄂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鄂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总编制人数166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95人;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人数96人,其中:在职行政编制29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在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42人;在职事业编制25人。退休人员57人。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收入预计为9030.03万元,比上年增加1298.15万元,增长16.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35.5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494.52万。

  收入增加原因:一般公共预算增加81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3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预算增加788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本年支出9030.03万元,比上年增加1298.15万元,增长16.79% 。其中:基本支出2115.51万元,占总支出的23.43%;项目支出6914.52万元,占总支出的76.57%。本年支出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2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85%;卫生健康支出160.2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77%;节能环保支出8377.9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2.78%;住房保障支出144.6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6%。

  支出增加原因:一般公共预算增加810.15万元,政府

  性基金预算减少3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预算增加788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267.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2.1万元,增长4.73%。增加原因主要是:2023年工资总额较上年增加,依据工资总额计提的公用经费相应较上年有所增长。其中,办公费38.06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24.11万元,福利费99.35万元,其他交通费52.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方面,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控制支出;公车运行运行维护方面,公务用车统一交由市机关事务中心管理;因公出国(境)方面,本部门无此项工作安排。具体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控制接待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统一交由市机关事务中心管理。

  3.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工作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3年我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3173.25万元,比上年增加651.38万元,增长25.83%,预算增加主要原因:2023年结转资金项目比上年增加。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17.25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办公用纸、专用设备等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2856万元,主要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环境监测、环境治理服务、环境调查等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现有办公楼一栋位于鄂州市文苑路11号,面积7565.05平方米;监测专业车辆2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与专用设备9台(套)。

  预计2023年本部门新增资产情况:计划购置空调、台式电脑、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等通用设备与专用设备。

  2023年本部门计划处置资产情况:计划处置部分超使用年限通用设备。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部门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设置有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例如:

  地表水质量监测专项

  项目实施内容:开展市级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包括市级水质自动站的站房用地、站房建设、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和出入站房等日常运行所必须的基础条件保障,及站房水费、电费、网络通讯费、防雷检测费等费用支出,站房维护、仪器设备维护更新、日常巡查巡检等,按照站点日常维护方案开展运维工作,确保所有已建市控水质在线监测站正常运行,充分发挥15个市级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监测预警作用,提高鄂州市水环境监测能力。

  项目预算:130万元,资金来源:年初预算安排。

  年度绩效总目标:实时监控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发现水质异常及时预警,做好市控水站运行基础条件协调保障工作,保障自动站的正常运行,为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提供实时监测数据和预报预警。

  成本指标:≤130万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1:运维点位数15个,数量指标2:定期巡检次数每月4次;质量指标1:数据有效率≥80%,质量指标2:设备完好率≥90%,质量指标3:数据准确程度符合监测标准。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准确掌握监测点位水环境状况,对水质恶化风险作出预警预判;社会效益指标:提升水质恶化风险预警预判能力;生态效益指标: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为降低Ⅳ~Ⅴ类水质类别比例提供技术支撑;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鄂州建设。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非税收入预算60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9.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