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预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2-10

  鄂州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鄂州市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鄂州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鄂州市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事项。

  2、承办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处理,查处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3、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4、综合分析人民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 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5、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关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

  6、对来信来访中反映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

  7、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培训信访干部;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8、 贯彻落实市委处理信访问题领导小组有关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处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重大信访问题。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信访局为正县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属市委序列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接访办信科、案件督查科、网上信访科、市人民政府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等4个职能科(室)和一个中心。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鄂州市信访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构成

  信访局编制人数15名;行政在职编11名,参公在职编4名,其中在职18名,退休人数7名。

  第二部分鄂州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62.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2.90万元,占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40元,占支出的74.58%,项目支出168.50万元,占支出的25.42%。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7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00.9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0.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32.8万元,项目支出168.5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662.9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118.1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人员保障性支出预算及项目支出预算。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662.9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118.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662.9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2.9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总预算662.90万元。

  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7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62.90-544.8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118.10万元,上升21.6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24万元,比上年增加84.06万元,增长19.36%。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1万元,比上年增加14.54万元,增长26.89%。

  (三)卫生健康支出41.35万元,比上年增加17.98万元,增长76.94%。

  (四)住房保障支出支出34.70万元,比上年增加1.52万元,增长4.58%。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4.40万元,占总支出的74.58%。其中:

  (1)人员经费400.99万元,包括:主要用于基本工资99.16万元,津贴补贴69.82万元,奖金120.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5.81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46万元,住房公积金34.7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8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32.80万元。

  (3)公用经费60.60万元,包括:办公费9.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公务接待0.5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5.78万元,福利费18.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0.60元,占预算总额的9.14%。主要包括:办公费9.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公务接待0.5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5.78万元,福利费18.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末国有固定资产总额100.49万元:其中:房屋约800 平方米,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调配,公务用车1辆,金额25.50万元;专用设备7件,金额4.71万元。通用设备104件,金额57.06万元,家具184件,金额13.2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体系和绩效目标,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68.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整体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不断提高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绩效管理能力。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年度涉及信访专项和春节慰问2个项目,财政拨款168.50万元,实现绩效目标为:1、确保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复查复核办公室、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进京、赴省上访人员能够得到及时劝返。

  3、敏感时段及重大节假日期间,不发生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影响的恶性事件。

  4、对一些无责任主体信访案件、三跨三分离案件及的一些诉求合理但无相应政策规定的、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原则,给予适当救助,做到解决、帮扶到位。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3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5.6万元。包括:

  1、货物类0.6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服务类15万元。用于项目印刷费等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22年预算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出国(境)申报, 2023年本部门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比2022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度支出标准。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鄂州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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