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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8日
信息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有效性: 有效

鄂州市2020年10月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分析

信息来源:鄂州市财政局 日期:2020-12-28

  10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资金筹措及统筹调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三保”支出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速推进鄂州“三一化”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一、财政收支执行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10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689216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72.1%,同比下降16.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13992万元,为年度计划数78.1%,同比下降9.7%;财政非税收入完成75224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44.3%,同比下降48.2%。 

  1-10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19188万元,为年度预算数66.2%,同比下降23.3%。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43964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74.2%,同比下降14.3%;财政非税收入完成75224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44.3%,同比下降48.2%。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10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919871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75.7%,同比下降8.2%。其中:市直累计完成417188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64.4%,同比下降20.0%;鄂城区累计完成167023万元,为年度计划数90.3%,同比增长4.9%;华容区累计完成123234万元,为年度计划数89.0%,同比增长2.9%;梁子湖区累计完成106913万元,为年度计划数84.9 %,同比下降6.6%;葛店开发区累计完成75656万元,为年度计划数45.9 %,同比下降6.8%;临空经济区累计完成29857万元,为年度计划数61.6%,同比增长53.9 %。 

  (三)我市收入在全省及武汉城市圈中现状 

  1-10月份,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186.1亿元,为年度预算54.7%,同比下降26.3%(前9个月增幅分别为5.3%、-31.3%-47.6%-43.7%-42.4%-38.4%-32.2%-29.2%-27.5%)。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9亿元,同比下降23.3%(前9个月增幅分别为10.3%-33.9%-47.0%-43.9%-34.4%-27.9%-23.0%-22.0%-22.6%,增幅在全省排名第5。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幅度相对较小的是:仙桃市-3.8%、神农架林区-19.0%、恩施州-21.6%。 

  武汉城市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531.8亿元,同比下降22.2%。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9亿元,同比下降23.3%,增幅在武汉城市圈排名第3。武汉城市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幅度相对较小的是:仙桃市-3.8%、武汉市-21.6%、鄂州市-23.3%。 

  二、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主要特点及突出问题 

  (一)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1-10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19188万元,同比下降23.3%,其中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2.1%,比去年同期的73.4%提高8.7个百分点,比2019年年末的73.2%提高8.9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78.0%高4.1个百分点,税比在全省排名第5。1-10月份鄂州市土地四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共计完成税收77817万元,同比下降36.0%。土地四税占地方税收的比重为22.6%,比去年同期的30.3%减少7.7个百分点。从全省范围来看,1-10月份,全省土地四税占地方税收比重为21.9%,我市土地税收占比与全省基本保持一致。 

  (二)税收收入降幅收窄。1-10月份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43964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74.2%,同比下降14.3%,增幅全省排名第3,比全省平均降幅小9.9个百分点,比武汉城市圈平均降幅小6.2个百分点1-10月份,地方税收幅分别为10.3%、-27.8%、-38.0%、-38.8%、-27.3%、-18.4%、-15.1%、-15.7%、-18.1%、-14.3%,降幅8、9月份扩大继续收窄 

  (三)非税收入降幅扩大。1-10月份财政非税收入完成75224万元,同比下降48.2%,1-9月份降幅扩大9.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去年10月份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收入和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2.8亿元,导致去年非税收入基数较大。10月当月来看,去除土地出让收益计提一次性因素,当月同比下降10.8%。 

  (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全市财税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到位。今年1-9月,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8.97亿元,其中:今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5.02亿元;去年年中出台政策在今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3.95亿元。10月份,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改征增值税留抵退税7122万元(今年我市单笔最大额度退税), 鄂州梁泰地产有限公司改征增值税留抵退税1511万元 

  (五)抗疫特别国债支出进度较慢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用于支持各地公共卫生补短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的特别国债,其中下达我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74982万元。截至10月底,实际支出5431万元,支出进度为7.2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多数项目处于前期招标、征地拆迁或者前期的建设阶段,项目工程进度滞后,影响了资金拨付进度,导致支出进度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 

  (一)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征收税费,严禁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和提前征收时间,落实“减、免、退”等优惠政策,尤其是疫情期间中央和省出台的有关税费减免政策,严禁收窄或扩大政策适用范围,严禁违规改变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及时按规定办理各项退税退费,切实做到减尽减应退尽退。 

  (二)切实加大基本保障力度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优先顺序,坚持国标“三保”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督促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做好“六稳”、“六保”资金保障工作。 

  (三)加快抗疫特别国债支出进度。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部门协调,采取切实措施,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加快项目建设招标和建设进度。二是加快设备采购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快设备采购进度,尽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拨付采购资金。三是调整资金使用,对年内确实无法使用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按程序及时调整用于前期工作完善、成熟度高、能够在年内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公共卫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等建设项目和疫情防控相关支出,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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