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9-192032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鄂州市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年03月28日 |
信息分类 : | 人事任免 | 有效性: | 有效 |
(2019年3月27日政协鄂州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叶新华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正县级),不再担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苏玉霞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赵良华同志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原任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因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饶浩洲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靳国民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柯红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兼职,正县级);
田松云同志任市政协台港澳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兼职,正县级);
张新明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