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5-03-1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综合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各街办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2014年,鄂州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大了各项公开工作的力度,各级各部门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级各部门分别完善了工作机构,均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市形成了上下合力推进、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专门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制度保障。结合我市实际,去年专门修订了《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4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配套文件,为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注重工作组织。市政府先后3次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半年,组织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下半年,分别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会和全市开展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准备工作会议,并组织人员对全市42家重点单位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狠抓全年各项重点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305 条。其中,市政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36675条,占64%;各区政府、开发区和街办及其部门(单位)、乡镇公开信息20630条,占36%。主动公开财政资金使用、行政权力运行、公共监管、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6000余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14年,鄂州市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按照《条例》的规定做好常态性公开的同时,重点推动了财政资金使用、行政权力运行、公共监管、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五大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⑴在财政资金方面,在政府网站和财政编制网公开了市直72家一级单位的部门预算,并全部公开到项级科目,同时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68项,金额87099万元;
  ⑵在行政审批方面,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市政府及市直58家执法单位的19大类2600余项“权力清单”的清理结果进行公示;
  ⑶在环保方面,编制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查询,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月报季报、环境质量月报、环境状况进行公开公布,2014年累计已发布环境监测质量数据230多条;
  ⑷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主动公开有关食品药品监管动态和各类科普常识340余条次,发布食品药品消费预警信息15期,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3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⑸在安监方面,及时准确发布生安全事故2起由市政府调查组组织参与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⑹在国土资源方面,连续五年在网站公开征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
  ⑺在医疗卫生方面,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将全市4家公立医院3578个项目价格全部对外公示公告,并实施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
  ⑻在教育方面,制定了《市直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全面公开招生考试政策和信息,通过鄂州教育信息网、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收费政策;
  ⑼在就业社保方面,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及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工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和培训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发布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名录和社保关系转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
  ⑽各单位针对市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同时都准备了相应解读工作。
  (三)主动公开方式
  1、政府网站。全市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功能进一步完善,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增强了网上办事功能,优化了查阅服务功能,突出了群众关心领域。市政府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行政权力运行清单等专栏,重点公开涉及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职权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各部门政府网站及时更新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和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等内容。
  2、市长热线。2014年共接听群众来电5400余次。其中,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770次,当场直接给予答复1000余次,转各区和市直部门办理1500余次。
  3、政府公报。2014年编辑出版公报6期,全年免费发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查阅点15000 份。
  4、市长信箱。2014年共收到群众来信1121件,办结1028件,办结率95.3%。
  5、公共查阅场所。2014年,市档案馆积极为市民提供更多资源,加强各项服务功能的优化。全年共接待档案查询近2千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近1.2万卷(件)。
  6、政务微博、微信。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2014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政务微博、微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了191条、微信发布了64条政府信息。全市已有10余家部门网站开通了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新渠道。
  7、其他形式。全市各级各部门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活动10场次;开展了全市电视问政活动,12家单位参加了问政;举办在线访谈7次;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了“一站式服务窗口”,行政许可审批办件事项全部公开,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共接待服务对象1.5万余人次,受理服务事项1万余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要求,通过受理点、邮件、信件等多种形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0件,回复率100%。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拆迁补偿、惠农政策、城建规划等方面。答复申请均以公众所要求信息形式,通过网上或信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提供信息免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市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利用新技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大、普及率不高,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深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加大力度。
  (二)改进措施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出台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要点。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确保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抓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推进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新闻发布会、市长热线、政府公报、市长信箱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利用政府微博微信、二维码、手机平台等网络信息传播的新型公开方式。
  三是抓监督考核。强化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引进第三方对各级各部门公开情况实施检查和评价。加强对重点领域及部门开展定期督促检查,突出抓好重点部门、关键领域的公开工作。落实信息公开行政问责机制,健全公开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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