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年报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16-02-29 语音:播放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综合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各街办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5年,鄂州市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14号)精神,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5年,市政府根据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和推进工作的需要,建立了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等42家单位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市直各单位明确责任科室及专兼职人员,各区、街办确定专门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工作,具体承办人员以兼职为主。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5月9日,召开了第1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对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进行审议,市长叶贤林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强化统筹推进。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结合鄂州实际情况,对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州政办函〔2015〕20号)。该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继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等九大类重点领域主要内容和各自牵头单位与责任落实单位,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推进有序。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重点领域公开带动了全面公开工作。
  (三)完善公开平台。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5年本)的标准要求,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全面完善。着重对页面布局、目录设置、功能设置等内容进行梳理和调整,依据工作实际制定相关的特色栏目,充分整合信息资源,逐步实现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子网站内容的互联互通。实现了信息发布的有机结合,拓展了政府信息的来源。各级、各部门继续完善宣传公告栏、新闻媒体等传统信息公开方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设置查阅点,配备专用上网查询设备,设置指示牌和使用方法提示,方便公众查询。面对智能手机用户的增多的形势,网站编辑部开通了"WAP"手机版。政务微信每月固定四期推送给用户阅读,2015年编发政务微信37期,共计政务信息222条,政务微博从2015年起不仅发布鄂州本地政务信息,还发布国务院、湖北省政务信息,共计发布微博539条。
 
  (四)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职能分工,积极做好各项重点领域公开,以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全面公开工作。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情况。2015年,全面开展"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鄂州市推进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修订工作方案》,开展权力清单修订工作。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透明规范"的原则,市政府法制办对我市55个市直部门行政职权进行清理与规范。并对54个市直部门开展责任清单工作,对各单位的主要职责、与其他部门的责任交叉、部门的再监督责任和追责情形等进行梳理,形成"责任清单"。督促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完成投资负面清单、收费清单的工作。同时,整合电子政务平台、行政审批平台,形成一张政府服务网。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做好政府预算公开。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上公开2015年预算草案报告、2015年预算关于转移支付情况说明和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二是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公开。2015年市直部门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由财政局2月9日下达通知批复,大部分是在4月初在鄂州市政府门户网上公开的。全市预算单位74个,除1个涉密单位未公开外,应公开的单位73个部门全部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各部门于10月31日前在网上公开。三是做好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采购项目公开。凡列入《鄂州市财政资金公开目录》的资金,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相关分配数据、政策法规及时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开。同时,根据公开部门预算的要求,各单位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的同时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明细进行公开。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复、征地告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建立保障性住房公开专栏,实现保障性住房房源、保障对象、建设过程、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等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同时,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果信息,包括流转人、流转面积、用途、土地流向、位置及价格等信息的公开。按照招投标信息发布规定,及时对外公开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项目的报建(备案)信息、招标登记信息、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信息变更公告、场地安排情况等应公开的信息。2015年,在"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建立了"曝光台"栏目,设有"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两个子栏目,不同单位或部门在平台上即时查询企业或个人招投标违法违规信息。
  4.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情况。2015年,及时将国资监管、国企改革重要工作动态在网络、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发布。共发布"鄂州盘活7.69亿元国有资产,撬动社会资本投资200多亿元"、"明确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首批企业名单"、"参加湖北--央企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座谈会"等国资监管、国企改革、与央企对接合作等重要信息50条,其中,解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政策5条,发布出资企业动态4条,介绍我市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信息6条,上级部门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2条。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在网站上设置公开专栏,定期公开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月报12期,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12期,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质量月报12期,环境质量状况公报4份,并可实时查询环境空气质量(含PM10)。及时对生态创建、农村环保、辐危管理、污染防治等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公告,共公开相关文件27份。及时公开环境执法工作情况,共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28份。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对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环境宣传、农村环保、污染物减排、行政处罚、污染防治、辐射及危废管理、环保规划、环保专项执法等10余项环保职能进行公开,其中,行政审批共受理环评报告109个,办结率100%;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项目46个,三同时执行率100%。
  6.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加大食品安全、药品监督两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专项整治、生产经营许可、质量通报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议案提案办理等信息。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黑名单"和"曝光台",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建筑业、工商业等行业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对外发布。重视利用新媒体手段进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开通了食品药品安全微博,发布政务信息;利用短信平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万余次;在全市食品药品营业网点增挂了602块食品药品安全公示牌,对网点的食品药品安全状态进行了评级和公示;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切实加强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复情况,对批复的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的项目名称、批复文号、主要批复内容等信息及时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2015年,共公开项目审批信息43项,项目核准信息17项,项目备案信息26项。实时动态发布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信息,全年累计更新市重点建设项目动态信息55条,为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更公开透明反应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发挥积极作用。
  8.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市教育部门规范学校招生和财务信息公开。建立网上中考成绩查询系统、网上阅卷系统、中招网上志愿填报、网上录取和网上录取结果查询系统,实现了中考中招全程的信息化,极大地方便了考生和家长。在招生录取中实现招生政策、章程、计划、资格、程序、录取等信息的全公开。市卫计部门将卫生决策及解读、年度计划、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考录招聘、任前公示等、行政审批、医疗服务价格、议案提案办理等事项向社会和群众及时准确公开,为群众提供方便,接受群众监督。市人社部门及时发布就业保障政策、创业扶持政策和人才供求信息,满足企业和就业人员的不同需求。发布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促进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公平。
  9.推进城乡低保、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情况。做好社会救助对象、标准、资金公开。不断完善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制度,每月10号之前,及时在鄂州市社会救助网、鄂州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和乡镇、社区、村社会救助栏等三大平台上对城乡低保、"三无"对象供养、医疗救助等保障对象信息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更新,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社会救助政策、保障标准、申请审批程序也在这三大平台上常年公示公开。做好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等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为460家。2015年上半年,开展了社会组织专项清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全市通过社会组织专项清理工作,共注销88家。
  (五)规范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决策公开机制。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网上公开征求民意工作,在市政府审议前,将拟出台的《鄂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目录》、《鄂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等法规性文件,先后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鄂州日报向社会公开征求民意。同时,城市规划方案报批、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在批复前也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重大政策出台后,由部门负责同志拟稿,市政府法制办及时对政策进行科学、系统的细化和解释,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同时,我市相关部门还主动作为,对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涉及民生、经济发展等领域的重大政策和事项进行解读。三是加强舆情回应机制。市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加强"政民互动"板块建设,设置了"热点调查"、"网上征集"、"在线访谈"、"民生直通车"等栏目,主动征求公众对政务工作的意见及其关心的事项。在充分收集意见的基础上,安排市政府领导带头参与"在线访谈"节目,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积极开展"亲民热线"活动,除节假日外,每周均安排部门通过市广播电台现场回答公众咨询。四是加强新闻发布机制。2015年,市政府新闻办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重点围绕民生和公众关注的热点事项举办15场新闻发布会,增进社会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度,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六)强化督查落实。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我们不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发布情况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并对没有完成或工作中有误差的,通过督查通知单方式要求限期整改。
  8月份,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政务督查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对全市58个单位网站建设情况以及政务公开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通过液晶大屏进入单位网站逐个审核,提出具体问题和相关要求。9月份,又安排专班力量分别到各重点单位进行实地督查落实。市目标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内容进行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750条。其中,市政府工作部门(含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32906条;各区政府、开发区和街办及其部门(含乡镇)公开信息26844条。2015年,公开55个市直部门的2330项行政职权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涉及单位54家,各部门主要职责506项,"职责交叉"238项;涉及相关单位47家,"再监督责任事项"316项,"责任内容"938项,"追究形式"618项;全面公开了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148条,公布专项资金制度、使用等信息1403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622条,其中,征地信息80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29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信息180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85条、保障性住房信息56条、各类招标公告信息1192条;公开公共监管信息1228条,其中环境信息736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37条、价格监管信息255条;公开医疗卫生、学校招生、就业、社会保障、城乡低保和社会组织等公共服务信息1341条。市长热线共接听群众来电5800余次。市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1167件。政府公报编辑出版6期,去年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查阅点免费发放近2万余份。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等公共查阅场所共接待服务对象10000余人次,其中,接待档案查询200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接受信息公开申请45件,比上年增长33.3%。办结44件,办结率97%。其中同意公开40件,部分公开2件,信息不存在、不明确1件,其他情况2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征地补偿、财政资金、养老保险等内容。办理答复均以申请人所要求的方式进行,书面或网上申请仍是公众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市共接受行政复议申请咨询6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已审结件3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没有发生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提供信息及相关服务时均未收费。
  六、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单位公开水平不平衡,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力度需要加强,与公众需求有一定差距;三是工作人员流动快以及在业务培训和工作宣传方面还需要加强。
  2016年,我们将以中办和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省政府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新闻发布会、重要政策解读等制度,制定舆情回应制度及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加强业务培训力度,联合市委党校、市公务员局等单位,把《条例》等法规以及公开业务知识纳入培训内容,进行专题讲座。
  二是进一步关注重点领域。时刻关注市政府和各级各部门重要信息的产生及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工作,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和落实单位,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严格对照目录要求梳理、收集、发布相关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推进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按照省政府网站绩效考评的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新闻发布会、市长热线、政府公报、市长信箱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政府微博微信、二维码、手机平台等新平台,扩大信息渠道。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建立考核评估机制的建设步伐,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内部考核体系。强化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引进第三方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适时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督查,突出抓好重点部门、关键领域的公开工作,对问题较多又不及时整改的单位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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