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政府

信息来源:鄂城区政府 日期:2018-02-15 语音:播放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省、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综合各乡镇人民政府(鄂城新区、花湖开发区)、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主要概况
2017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加强平台建设,增强工作效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制定《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牵头责任单位,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网上公开信息的报送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注重维护公开信息纸质文本、电子文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好政务信息上报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考评考核,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政务公开专栏、设立浮动窗口公布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成绩单”。将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重点推进关键环节信息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强化政务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达标的部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限期整改完成,特别是对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在法定时限内回复完毕。
三是加强督查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安全。始终注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制度管人管事。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前审查、年度报告等制度;收到各类申请后,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提高办理答复质量;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全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达6594条,其中区政府网站及各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699条,市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我区信息812条,区直部门、乡镇档案室,宣传栏等共2083条。《鄂城政务信息》全年刊发30期,刊发信息501条,主要是乡镇、区直部门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区政府布置工作的会议信息、动态。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区财政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87条,受理群众网上有效咨询、建议、投诉39条,均限时按时答复完毕。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区政府预决算和49家单位预决算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更新各项财政专项资金32项,应上网资金总额38547.815万元,已上网38547.815万元。做到了资金上网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调整编制了全区部门部分权力清单,公开23个区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1900项(含子项2409项),厘清了责任事项,明确了责任主体,实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机融合。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政府信息、中心机构信息、审批事项流程、办事进展和结果,全年公开办事流程43项,公示办事结果9776多条。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加大征地信息、土地整治等内容的公开力度,在区国土分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宅基地登记发证公示公告3次,征地类信息58次。
(四)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在鄂城区政府网站和市环保局网站公开了我区7个在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和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年审发放情况。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通过公示栏公示了3件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类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监管执法信息300多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已依法办理答复。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区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5起,全部已办理完毕。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总体运行正常,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较为薄弱,部分区直部门及乡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且岗位调整及流动性较大;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工作有待加强。2018年,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注重社情民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二是举办专题培训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监督考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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