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

信息来源: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19-01-09 语音:播放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州市政府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我局网站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州市文体新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州市古肆北街9号;邮编:436099;电话:0711-3852455;传真:0711-3852455)。

  一 、概 述

  根据《办法》要求,单位专门落实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8年底,市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5月网站改版以来,我局建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落实了信息化工作专兼职人员。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主要抓、办公室具体抓、工作人员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做到职责更明确,分工更合理,程序更规范。完善《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务公开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有效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文体信息网站服务系统的维护管理,及时发布更新信息。进一步完善单位政(党)务公开栏,公开单位工作职责、服务项目、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内容。

  2018年度,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51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条;领导信息8条;政策规范类信息9条;通知公告14条;工作动态406条;规划计划3条;政府采购信息21条;服务指南10条;活动信息7条。其它应主动公开信息23条。公众既可以通过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门户网网查阅主动公开的信息,也可到我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进行查阅。

  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上,我局充分利用单位,将与行政办事有关的所有内容和流程、办事电话及时公布到互联网上,并提供相应的表格下载,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优质服务。还将政务公开内容及行政职权“双公示”目录上墙,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

三、回应解读情况

我局2018年度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0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为践行服务政府理念,我局对前来查询信息、复印相关资料的公民从不收任何费用,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我局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人(兼职), 全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5000元(不含用于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针对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上报等具体操作问题,定期举行工作会议,正确处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明确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干部依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4次。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信息量不平均,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信息量采集;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五是加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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