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日期:2020-03-11 语音:播放

  2019年,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州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渠道,努力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本报告由委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财装备科、督办考核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综合执法科、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科、基础设施建设科共10个科室。机关行政编制3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工程师1名,工会主席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二)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

  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专班和2名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建立了委系统信息员队伍和定期研究报告制度。主要领导专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全年召开政务公开、放管服工作会议4次。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目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市城管执法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积极参加“亲民热线”“电视问政”等活动,通过节目访谈解读政务服务内容、答复公众疑惑、回应社会关切,收到了较好效果。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报道城市管理工作,并通过市城管执法委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介绍市容执法、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文明城市创建和行政审批等方面工作,有效的落实了城市管理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1.推进委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按照省、市两级审改办要求,我委对行政许可清单进行数次梳理,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组织专班逐一对照法律法规依据,编制了市级行政许可颗粒化目录、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第一时间内完成行政审批后台录入工作,共上传申请表格、材料样本以及事项结果80余件,全部在政务服务网公示公开。其中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事项纳入与国家级政务服务“一张网”,实行互联互通。我委事项梳理认领完成率100%,办事指南准确率100%,完成了国家平台对接事项的工作落实。

  2.切实优化委政务服务环境。我委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要求,切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推行“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印发了《市城管执法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审批行为和加强事前事后事中监督管理,集中解决城管系统审批分散办理效率不高、裁量随意等突出问题;及时对部门行政审批职权进行梳理,明确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明确审批科室,明确审批人员,对涉及勘查现场的事项,变“群众跑”为“干部跑”,一律实行窗口集中受理和办结;按照市行政审批局的要求,于2019年9月30日派驻首席审批官统筹所有窗口审批工作,建立了AB岗制度,确保不因前台受理工作人员请假等原因导致企业和群众办事跑冤枉路,实现服务无缺位;积极在窗口增设扫码“好差评”装置,以办事群众的办事体验反馈为服务导向,指导窗口工作人员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我委政务服务窗口严格按照市审批局要求,从去年9月10日起,实行了“5+x”的工作模式,办理业务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打造优质服务窗口,2019年,城管服务窗口共计受理企业申请办件300余件,其中:户外促销活动审批236件,建筑垃圾核准处置14件,市政设施类审批11件,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18件,工程涉及城市树木的审批20件,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1件。接待电话、口头咨询2000多人次,实地查看现场300多次,发放市城管委办事指南600多份,发放各类表格1000多张。无业务滞办、拖办现象,无错办及信访投诉,限期办结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市城管执法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保密检查制度和审查程序,公开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程序审核发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置,全年无泄密现象发生。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内容。通过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网站公布1次市城管执法委主要职责、政策法规3条、财务信息2条、通知公告13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目录1条、发布通报等6条,公开10次行政许可工作台帐,工作动态信息170条。

  2.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市城管执法委网站公示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实现了办理事项实时公开。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6

-56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工作机制、队伍建设、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变化,但在平台建设、公开内容等方面还存在不足,距离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和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增加信息公开方式。结合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发布信息渠道,对信息进行多方位的公开;二是增强信息公开质量。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三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将继续加强委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的监管,确保信息安全可靠。加强网站和政府新媒体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审核保密,严格按程序审核发布,做好涉密信息管理工作。明晰公开内容、公开流程及评价机制,加强信息员的教育培训,方便企业群众及时便捷获取政务服务信息,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鄂州市人民政府网(//www.ezhou.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联系(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69号,电话:0711-3830450,传真:0711-3870365)。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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