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气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日期:2020-03-11 语音:播放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鄂州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近期印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有效地提高了公共气象服务水平,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9年鄂州市气象局共公开规章20件、规范性文件1件(《鄂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行政许可43件,全年无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事项;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全部按时办结;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2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33

 4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6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鄂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缺少有效平台,政府信息主要依托鄂州市政府网站和湖北省气象局网站公开,缺少专用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改进措施: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向其他政府信息工作成绩显著的职能部门学习,不断提高信息服务工作水平。

  六、2020年主要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制度、梳理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进一步丰富信息发布内容。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鄂州市气象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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