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

信息来源:鄂州市税务局 日期:2021-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局鄂州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局鄂州市税务局”网站(http://hubei.chinatax.gov.cn/hbsw/ezhou/)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局鄂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滨湖南路28号,邮编:436000,电话:027-56929500,传真027-56929500)。

一、总体概述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有关实施意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鄂州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各项制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持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有序衔接新《条例》实施后的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并引发《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联动机制。二是健全审查机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对拟不予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评估审查,经评估审查后决定予以公开的,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过错追究制,针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2020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97条(次),其中包括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677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656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9条;回应解读信息45条(次),包括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次,在线访谈2次,政策解读稿35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5次。二是做好疫情期间税收减免政策公开。及时公开疫情期间的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统一和规范政策执行口径,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妥善办理困难减免事项,辅导企业及时享受适用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并发布《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及时对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的热点问题作出回应。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准确及时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基本信息、随机抽查事项、“最多跑一次”“非接触式办税”等清单信息。按照规定时限发布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执法信息,做好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提升公开质效。我局门户网站由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统一构建,是我局重要信息发布载体。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集成信息公开、网上办税、交流互动于一体,强化信息公开功能和政务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了更好的视听感受和更便捷的办税体验。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按照省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对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进一步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按照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和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三是积极推进纳税服务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办税服务窗口、纳税人学校、网上纳税人学堂等载体渠道提供政策辅导和纳税咨询,及时公开办税服务清单,及时更新表证单书、软件下载、征期日历、办税地图等信息,及时公示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动态调整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整合完善办税指南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7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24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08.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看,2020年全市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政务公开工作管理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进一步建强,政务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但是与当前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在工作专业性上,应对政务公开复杂情况能力有欠缺;二是在公开意识上,全员政务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在公开形式上,信息公开的方式、渠道、影响力等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下一步,一是分层次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政务公开相关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整体工作能力;开展全员政务公开业务讲座,提升全员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鄂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作为鄂州税务信息发布权威平台地位,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协作,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发布方式,提升鄂州税务信息发布影响力。三是抓好重点内容关键环节信息公开。运用“互联网+税务”等信息技术支撑,建立用户需求收集与互动反馈机制,聚焦群众和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做好政策解读、政策落实、行政执法等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办税服务厅等线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用户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8件(均为市政协提案,其中7件会办,1件分办),相关提案已高效办理完毕,按时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