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商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鄂州市招商服务中心 日期:2021-01-2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招商服务中心认真落实《条例》和《规定》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统筹推进政务网站与微信公众号整体协同发展服务鄂州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中心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52条,包括招商新闻投资动态、投资指南、通知公告信息公开5大板块。其中,招商新闻23条,投资动态3条,投资指南3条,通知公告16条,信息公开5条、法制专栏2条。及时修改完善并公开机构职能相关信息5条,发布我中心关于对政协鄂州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的回复5条,2020年度我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

33.1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没有收到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对照《条例》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还需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职能部室信息公开力量三是政务网站、政务微信需进一步整合,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着力规范信息公开操作流程,注重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完善信息栏目,扩充信息容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信息稿件质量。建立信息公开联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写作队伍能力建设,打造精品稿件,全面提升网站信息质量。三是切实树立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务信息公开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准确,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