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日期:2021-01-27

2020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方法》,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对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布,报告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年度报告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在我办网站信息公开栏目(http://zwfw.hubei.gov.cn/s/web/bszn/bmsy.html?)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鄂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地址:鄂州市寒溪路19号,邮编:436000,联系电话:027-53083210

    一、概述

    2020年,我办认真落实《鄂州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根据领导和工作人员调整情况,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进一步强化了我办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和程序,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办信息公开工作的每个环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全面。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统一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水平。

(二)努力加强本单位网站信息公开建设。我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规定,所有发文和转载均填写信息审批表,并记录在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做到凡公开的信息由相关科室提供,经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送办公室核稿,再提交办公室主任审核,最后由分管领导审签,重大信息的公开最后由主要负责人审定。通过层层把关,既实现信息及时公开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将市人防办政务网站作为政务公开重要阵地;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编,加强网站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录入,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应急管理信息;严格审查公开的信息,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依法公开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重要决策、人事任免等信息又满足信息保密需要。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

(三)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我办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一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鄂州市人民防空办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新媒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创新工作方式。依托新媒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加强“鄂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讯”公众号的运营管理,面向社会发布国家重要政策、人防法规知识、人防审批流程等信息。同时,充分运用融媒体亲民热线”等互动交流栏目,围绕人防行政审批地下车库所有权、使用权等热点问题接受市民的直接咨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2020年收到鄂州市人民政府12345服务热线5条,均已按时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1

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4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36

3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5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12.21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

  2020年,鄂州市人防办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实现良好开办,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还不够;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改进;主动公开的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

  2020年,鄂州市人防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拓创新,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完善优化办官方网站栏目设置,增强网站的信息搜索、办事服务功能。办好官方微信公众号,探索拓展其他新媒体公开平台,发挥媒体矩阵作用,推进融媒体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好我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的类别、内容和形式,拓展主动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三)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准确性推进重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统筹多种解读方式,着重解读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重点内容、适用范围等,不断优化解读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化建设。以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为契机,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加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办始终把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深入推进人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微信、网站、电台、报刊杂志、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充分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官方网站共计发布信息354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350条,发布政策解读4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信息89条,订阅数达101个;官方微博共发布信息84条,粉丝数32个。 

 

                                                                                                  鄂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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