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

信息来源:鄂州市统计局 日期:2021-01-27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鄂州市统计局编制。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鄂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http://tjj.ezhou.gov.cn/(鄂州统计信息网)上均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州市凤凰街道寿昌大道45号;邮编:436000;电话:027-60830197;传真:027-60853641)。

一、总体情况

随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不断深入,统计信息网络服务工作面临的更多更严格的要求,鄂州市统计局积极响应各项工作要求,采取多项措施让更多广大市民社会公众准确、便捷获取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统计信息,政务服务工作的质量进一步提高。2020年我局在建立完善本局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进一步加大统计信息公开的力度。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布152条、微信客户端公布30条。其中,统计动态46条,通知公告14条,政府信息公开34条(规范性文件2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条,政府公开制度4条,政府工作机构1条,领导简介6条),统计资料30条,统计快报12,专题专栏16

公众可以通过鄂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鄂州统计信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成立专门机构。成立了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刚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数管中心负责人刘华良担任信息管理员,负责信息的收集、审核、上传、更新等工作。

(二)完善信息报送审核与发布机制按照《鄂州市统计局统计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市统计局对网络信息发布实行分类管理、多重审核制度,保障了发布信息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全部信息发布实行三级审核,确保信息符合保密要求,做到信息发布准确、规范。坚持分类管理,对统计内、外网和政府网、鄂州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实行分别签发,做到信息发布规范有序,内外有别。

(三)开展多种形式信息服务。建立全方位统计信息网络服务窗口,通过湖北省统计信息网、鄂州市统计局内部网、鄂州市电子政务网、鄂州政府网、以及鄂州统计信息网、鄂州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针对今年鄂州统计信息网纳入鄂州市政府门户网管理后的新要求,市统计局对网站进行了改版,网页布局更加合理、美观,统计特色更加鲜明,更符合政府门户网建设的新需要。成功举办第十一届“统计开放日”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人口普查、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等有关内容,并与现场市民进行了互动,发放了有关宣传册。在鄂州日报开辟专栏,宣传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有关政策与知识。

(四)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为满足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需要,市统计局将电子政务网布线到全部科室,实现统计内部办公网与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实现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事项与鄂汇办挂接。每月通过电子政务大数据平台,及时上传共享大数据。在鄂州统计信息网新增“统计咨询”模块,满足市民和统计工作者对统计数据之外的关于统计政策、统计业务的咨询需求。在鄂州市市民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开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无需服务对象跑腿,重点对外服务科室安排专人实行,对服务对象全天候响应。

(五)坚持依法公开。正确处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统计法》的关系,既积极贯彻新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严格遵循保密规定,做好政府信息的定密和保密工作,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6

6

9

规范性文件

13

7

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还存在公开形式还相对比较单一,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还难以完全满足社会公众需要等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更加快捷、更加规范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多、更好的统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鄂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112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