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息来源: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1-01-27

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州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渠道,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效。本报告统计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机关行政编制4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工会主席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城乡规划、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城乡规划、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信访室)、行政审批科(信息化科)、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和权益科(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建设工程管理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和灾害防治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森林资源利用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共18个科室。

  (二)政务公开管理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明确了责任分工,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解政务信息公开责任目标,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局主要领导积极参加“电视问政”等活动,通过节目访谈解读政务服务内容、答复公众疑惑、回应社会关切,收到了较好效果。积极与各新闻媒体联络,宣传报道有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并通过市局网站及时发布信息,介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供应计划、城乡规划、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科普活动等工作,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推进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一是依托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对办事指南服务信息进行同源管理和发布。二是有序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按照“只跑一次”的标准,进一步巩固、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实现了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时限、网办深度等要素信息的统一。

  2.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着力推进政务服务软硬件建设,建设大数据“一网三平台”,全市“一张网”外网覆盖率达到100%,身份认证系统、电子证照系统和大数据中心框架搭建完成。市政务服务云受理平台与本地电子证照库联通,自然人与法人办事相关证照数据入库,并完成自然人与法人办事本地认领证照的调用和共享。积极与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领取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保密检查制度和审查程序,明确责任科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工作,所有公开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程序审核发布。同时,加强对网站日常管理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错,做到了2020年全年信息发布精准无误,无泄密现象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局主要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其中:通过网站共发布信息547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1条、矿业权出让转让公告25条、土地承包转让权公告11条、城乡规划公示68条、土地供应审批结果4条、行政处罚信息18条、规划计划16条、征地信息公开73条、出让成交公示90条、拨付和出让公示7条、工作动态信息104条、基层动态130条。通过鄂州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9条。

  2.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自然资源、城乡规划、林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本情况、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实现了办理事项实时公开。在市局办公大楼和市民服务中心窗口设立投诉箱、意见箱、举报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7

7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1

-22

30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18

9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56件,其中已依法出具答复书54份,12月底受理的2件结转到2021年元月继续办理,按时答复率为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2

3

0

0

1

0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0

3

0

0

1

0

5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0

3

0

0

1

0

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1

0

0

6

9

2

0

2

1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载体、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大工作,但是明显呈现一个重要趋势,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急剧上升,特别是征地用地方面自然人申请明显增多,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由此可见,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平台建设、公开内容、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不足,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着力推进阳光、透明政府建设。一是树牢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依法行政,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加大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服务,对重要事项和决策努力探索事先征求公众意见,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业务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加强对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好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着力打造阳光政务。

  二是创新创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根据职能职责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范围、办理程序,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尤其是信息审查和发布机制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和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倡导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部门政府公信力。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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