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信息来源:鄂州市教育局 日期:2021-01-2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现对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布,报告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年度报告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在我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http://jyj.ezhou.gov.cn)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鄂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60号,邮编:436099,联系电话:0711-33860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回应群众对教育的关切,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局党组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常议常抓。调整充实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的职能科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制定出台《市教育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年度工作重点分解到各科室和二级单位,建立了“主要行政领导统管、科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的工作机制。向政府网站发布和在局网站上发布的每条信息都要有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的签字审批意见,对关键涉密要害部位,实行上网单机分离,配有专门的保密计算机和移动介质,预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目录编制,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印发了《鄂州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主动在教育局官网上公开,根据标准目录全面优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重新修订《鄂州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及时发布招生考试、学生资助、教师招聘等教育领域重点内容。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编印21个服务事项指南并及时发布。

(三)用好平台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市人民政府网、鄂州市教育局官网、鄂州青青校园微信公众号,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教育网站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科学设置了规范性文件专栏,将权责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每年在官网上公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二是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三是着力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公布领导调整、教师招聘、招标采购、单位预决算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9

79

255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6

1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3

16675656.2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政策宣传解读不够。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政策宣传解读不够,政策解读栏目更新较少,机关个别领导干部政务公开意识不强,具体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对工作的相关规定、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掌握不深。

二是政务公开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指南以及教育行业信息公开内容需要更进一步完善补充,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质量还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常态化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和市直学校、局属二级单位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公开意识。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压实相关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指南加大网上公开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督办。进一步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督促相关科室和学校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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