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度,我局以省、市政务公开考核为契机,以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及时对本部门网站的栏目设置进行全面、规范调整和优化,增设了“决策公开”“结果公开”“政策解读规划计划“林长制”等栏目或专栏,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2143条信息,全年共制定0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235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件,行政处罚57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通过本部门网站或邮寄方式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事项39件,上年结转2件。本年度共办结37件,结转4件到下一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分管副局长亲自抓,形成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推进部门网站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部门工作需要,及时发布和更新本部门政府信息,充分保证社会群众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举办了全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重点就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时限要求、公开渠道等进行了专题辅导,促使工作人员提升业务水平,基本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四是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要求及时对原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历年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废止实效文件3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调整优化了本部门网站的栏目设置,增设了“林长制”专题专栏,及时发布林长制政策、工作动态等信息。同时,及时更新“不动产登记”“住宅用地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专题专栏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1965条二是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渠道落实专人负责“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平台管理,全年共发布信息178条,订阅数达到1394个,公众的关注度和影响率不断提升。三是加强部门网站的维护监管。委托专业公司对本部门网站进行维护和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及时提示栏目信息更新,保障网站的安全运营。 

  (五)监督保障工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实现了多样化,公开力度不断加大,更加方便了人民群众从不同的渠道获取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信息,关心、关注和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为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3(失效)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5.9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1

39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0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科室的责任意识不够强,信息发布不够主动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进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的覆盖面,增强公开的实效性。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及时发布,定期维护,接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处理未收取任何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