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鄂州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立足单位职责和工作特色,紧紧抓好信息公开内容建设。聚焦安全生产,围绕三年行动等重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聚焦自然灾害,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发布;聚焦应急管理,做好各类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等公开。2021年,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190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45条,办理行政许可91件,行政处罚14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项。

  同时,聚焦社会热点,运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线下活动加强回应关切。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等重点时段,开展广场咨询日、安全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悬挂标语条幅200余条,制作微视频4个,发放《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光碟50多张,组织收看学习专题片216场次,开展主题宣讲105场。认真组织编制突发事件市级总体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32个,并广泛征求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流程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进行答复,2021年未结转和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信息公开前,由相关科室填写《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审批表》,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层层把关,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四)平台建设

  加强媒体合作,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报纸电视等宣传平台,收集、制作、推送一批安全风险知识常识,提高社会化宣传效果。开展了“春节安全提醒”“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专版宣传,开设了“鄂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栏。在国家级媒体发布信息3篇、省级106篇、市级47篇。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一批安全风险知识常识,发布内容245条,提高社会化宣传效果。通过联动、移动手机短信平台发布预警信息10万余条。

  (五)监督保障

  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定期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1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

收费

1178.06万元,其中:罚没收入1145.57万元,特种作业考核费32.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拓宽政府信息传播的广度、强度和深度,切实提升群众对基层政务公开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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