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2-1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公开鄂州市经信局各类信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网络平台建设,以政务信息公开促进工业经济高发展,较好完成《鄂州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鄂州市经信局全年共公开213条信息,制定24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2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500余件。

  1.决策公开。鄂州市经信局在起草制定《鄂州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方案,进行重大决策的过程中,多次向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22个市直部门以及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公开征求意见。

  2.管理公开。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在鄂州市经信局官网的行政许可公示专栏公示最新的行政许可情况。完成行政许可3个工作日内向鄂州市信用办报送最新“双公示”台账,并更新信用湖北中的公示内容。

  3.服务公开。在鄂州市经信局官网公开承诺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办电流程,压缩办电时长,降低办电成本,精简办电资料,提升供电可靠性。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事联办,实现用户最多跑一次。进一步加大转供电整治力度。对新建工业园区全部实行直供到户。对存量的转供电工业园区,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直供电管理。

  4.结果公开。在鄂州市经信局网站及时公开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以及鄂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做好工程项目审批涉及电力接人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公示对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实施行政村名单;每半年向鄂州市政府报送鄂州市经信局牵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鄂州市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公示关于鄂州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暨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销号情况,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5.执行公开。结合鄂州市经信局2021年度重点工作领域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鄂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工作情况,“四个一”服务企业的模式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第63期)宣传推广,在我市属首例,实现了零的突破。公开鄂州市5G建设情况、工业企业数字化诊断工程全面实施信息;公开2021年度市经信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市经信局2021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2021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每季度在鄂州市经信局网站及时公示2021年申请生活补贴的在职硕博人员和重点高校本科生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企业的监督。

  6.解读回应。及时解读《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湖北省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六稳六保”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信息。对群众关注的我市5G建设情况、在促进技改投资方面的具体措施、“零费用”报装政策等舆情进行回应。

  7.要点落实。鄂州市经信局结合2021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健全完善政策法规、“六稳六保”等热点专题。每月召开政策研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并发布中央、省、市支持工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以降收费工作为主要抓手,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开设聚焦“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等多个特色专题,及时公开鄂州市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工业经济、技改投资、产业发展等方面信息;聚焦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试点,实现“被动扶”到“主动兴”的转变。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市经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重新制定或修订完善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大力升级改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线了APP手机端,推行“四个一”服务模式,实现“政策找人”功能,逐步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同时,平台开发完善了“诉求处理工单系统”,全市各区、各部门都在系统中申领帐号,在平台上处理回复企业诉求,实际了企业诉求处理的系统化和流程化。

  2.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鄂州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技改投资等主要工业经济指标数据;公开鄂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收到企业反映的各类诉求及办理情况,2021年平台收到企业反映的各类诉求共445件,办理回复440件,办理回复率98.9%;公开“双千”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收到并督办企业诉求103件;公开鄂州市经信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意向等情况;公开公开16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鄂州市经信局要求各科室在信息公开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信息进行审查,确保无涉及机密信息。政府信息由分管负责人审阅签字通过后,方能公开,确保无虚假、不完整信息对外发布。

  4.规范性文件清理。梳理局机关2018年至2021以来的发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重点对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查。清理鄂州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5件。每季度都对单位内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年清理规范性文件24件。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鄂州市经信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70余条。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工业经济、信息产业、产业发展、企业和机关党建、互动交流等专题专栏,进一步增强栏目的政策性、知识性和可读性。

  2.公开方式多样化。2021年,鄂州市经信局主要采取门户网站等政务新媒体,鄂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移动端,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多样化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3.网站集约化。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开设统一互动交流入口和“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鄂州市政府网”、“鄂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等在线办事入口,以便广大企业和群众查询。

  4.网站监管。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发布,加强网站技术维护,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确保不出现错误及违法有害信息,确保网站安全。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将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干部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等工作相结合,以用促考、以考促干。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向社会征求对鄂州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对不履行主动公开职责,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及时调整、更新公开内容的,公开的信息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事件的等情况,将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根据机构改革要求,鄂州市经信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局办公室的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政务和媒体网站管理,以及网络舆情管理过程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将政务和媒体网站管理纳入意识形态工作之中,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做到以政务公开促进工业经济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2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0件

行政处罚

0件

行政强制

0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0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鄂州市经信局通过自查,尽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差错,但仍然存在信息量较少,信息质量、信息含金量还不够高,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和提高。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工业经济、信息产业、产业发展、企业和机关党建、互动交流、专题专栏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

  二是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含金量。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不断增加广大企业和群众聚焦的惠企政策、信息化建设、工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含金量较高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的可读性。

  三是增强政府信息采编能力。进一步加强经济理论,专业技能,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提高政府信息的采集、写作、编辑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2022年2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