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经开区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2-1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葛店开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 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回应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葛店开发区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财政信息、六稳六保、扶贫攻坚、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内容。全年共公开2206条信息,全年共制定2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1633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64件,行政处罚3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0项。

  (二)依申请公开

  葛店开发区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新《条例》要求修订发布《葛店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包括公开范围、受理机构、答复期限、公开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完善。2021年,葛店开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的4件,通过信函申请的1件,均已按照《条例》规定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葛店开发区积极推进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内容和格式,认真落实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确保在做好公开工作的同时,依法保守国家秘密。

  (四)平台建设

  推进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根据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设计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推进统一格式、统一名称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准确性、实效性。将全区共3家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全省统一政务新媒体矩阵管理平台,实行备案管理,定期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治,做到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发布准确,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度、透明度和准确度。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考核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等事项;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和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对不依法依规准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的进行追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开展社会评议,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以问卷调查形式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2021年,葛店开发区在政务公开考核中未扣分,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十条(一

   

   

   

本年废

   

有效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单位制发的)

 4

   

  0

   

 4

  十条(五

  处理定数

  1633

  十条(六

决定

 30

 0

  十条(八

收费额(位:

事业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 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 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

  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

  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

  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息公开

行政复议

   

  

  (因政府息公开被行政诉

   

果 维 护

   

果 纠 正

   

他 结 果

   

未 审 结

   

   

  复议接起

  后起

果 维 护

  果 纠 正

他 结 果

未 审 结

果 维 护

果 纠 正

他 结 果

未 审 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葛店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需要向纵深推进;基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等。

  2022年,葛店开发区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巡查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让解读信息简明易懂。三是纵深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四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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