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日期:2024-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

  鄂州市政府网共发布信息1454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2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3603条,政策文件58条,政务公开信息3969条,发布征集调查11期,发布政策解读65件,开展在线访谈15期,新开设专题4个。按时完成2023年鄂州市财政预决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7件,已办结21件,流转1件至2024年办结。行政复议3件,其中维持结果2件,尚未审结1件,复议后起诉1件,其中维持结果1件。未发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败诉或被纠错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修订规章1件,废止规章1件,现行有效规章13件。本年度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本年度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3件。

  (四)平台建设

  升级改造鄂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智能问答”“智能搜索”等功能,完成HTTPS改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矩阵联动共建,共同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办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监督保障

  根据省办下发文件,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出《2023年鄂州市政务公开考评指标》。定期对各区、各部门进行抽查,形成问题清单。在全市范围进行政务公开季度通报、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季度通报。及时将问题反馈至各单位、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1

1

13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26

1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3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3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3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1

3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门户网站内容板块设置不够优化,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范围不到位。二是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解读不到位,解读方式较为单一。三是基层政务新媒体运营能力有待提升。

  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采取文字、图解、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背景、政策目的、重要举措等进行实质性解读。三是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发布、解读回应、咨询互动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市政府共收到“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共292件,其中,建议107件、提案185件。按照文件要求,紧盯时间节点,持续跟踪协调督办,多次组织开展实地督查和视察调研活动,各承办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筹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办理结果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可。截至目前,107件建议和185件提案均已办结,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含基本满意)均为100%,较好地实现了办理工作目标。

  2023年,我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重点领域公开情况。2023年,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涵盖26个领域的信息,包括社保、社会福利、教育、住房、医疗、就业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群众可查看各领域政策通知、办事服务,查询实用服务等。

  聚焦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打造内容丰富、信息权威、服务实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了教育、社保、住房、交通、就业、婚育收养、医疗、证件办理、企业开办、出入境等领域的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8类信息,持续更新内容,并逐步探索生命周期公开。公益事业建设栏目包含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17个方面的信息。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配置栏目的设置,如国有产权交易细分为“交易公告”和“交易结果”两部分,让公众更便捷查阅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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